簡介
武警湛江市支隊誕生於解放初期,初為公安部隊。隸屬中南軍區公安部隊司令部和廣東省公安廳領導。歷史沿革
1952年11月,高雷公安大隊與粵中公安大隊改編為粵西公安大隊,隸屬廣東省公安總隊建制領導。1955年8月,粵西公安大隊改編為武警民警大隊(後為武裝民警支隊),隸屬行署公安局和省民警總隊領導。
1963年2月,重新啟用“中國人民公安部隊”番號,更名為湛江公安支隊,實行軍事系統和公安機關的雙重領導。
1966年7月,改編為湛江軍分區獨立團,原湛江公安支隊所轄的13個縣(市)公安中隊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縣(市)中隊,歸各縣(市)人民武裝部領導。
1969年3月,湛江軍分區獨立團調防至湖南省軍區,原廣州警備區獨立第七團調防至湛江接替湛江軍分區獨立團的任務,改番號為廣州軍區駐湛江獨立團(後改番號為廣東省軍區獨立第七團),歸湛江軍分區領導。
1975年11月,根據公安部和軍委三總部《關於縣、市中隊交由公安機關建制領導有關問題的報告》,湛江軍分區將13個縣、市中隊全部移交地方公安部門建制領導,改編為人民武裝警察。
1977年3月,廣東省軍區獨立第七團縮編為湛江軍分區獨立第一營,繼續擔負內衛任務。
1982年6月19日,人民解放軍擔負的地方內衛任務及其執勤部隊移交公安部門,同公安部門原來實行義務兵役制的武裝、邊防、消防警察合併,統一組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
1983年1月湛江地區公安處民警科、邊防分局、消防大隊和湛江軍分區獨立營合併,成立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湛江地區支隊。
1983年9月,武警湛江地區支隊編為湛江市支隊和茂名市支隊。
1987年4月,邊防、消防體制從湛江市支隊劃出。至此,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湛江地區支隊為正團級編制,駐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康強路,擔負著湛江市五縣(市)、四區的內衛執勤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