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關於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與起草全區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地方性制度、辦法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負責組織指揮本區的綜合執法活動;負責研究制定城管執法工作規範和行為規範;負責全區城管執法隊伍的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行使區人民政府確定的城管執法許可權範圍內的行政處罰權。
(四)負責城市綜合管理職責。承擔對本區市容和環境衛生各類問題的發現、交接、督辦和應急指揮調度工作職責,協調、督辦市容環境衛生綜合管理事項;
(五)負責全區城市道路、橋樑維護、燃氣的行業管理。承擔全區城市主幹道單項維修改造工程和直管橋樑、隧道、涵洞的養護維修及燃氣的管理;負責道路臨時停車場特許經營管理工作;負責規定的主要幹道臨時占用、挖掘的審批工作。
(六)負責全區環境衛生行業管理;負責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的行業管理;參與協調生活、餐飲、建築、飛灰垃圾處理場規劃、建設;負責部分環衛設施設備採購;負責垃圾轉運站等設施建設和垃圾的運營監管工作;負責環衛企業資質的備案管理;負責依法依規組織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負責建築垃圾運輸處置管理工作。
(七)負責轄區景觀燈光亮化建設管理。負責指導、監督門面招牌橫幅布標的規範設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路名牌的設定、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戶外廣告規範管理和張貼張掛宣傳品的整治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戶外國旗懸掛的管理工作,依法糾正、處罰未按規定懸掛國旗的行為。
(九)參與全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相關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十)組織城市管理科學技術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和新技術引進;負責轄區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設。
(十一)負責編制區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年度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與城市管理相關的行業統計工作;管理本系統依法依規收取的費用。
(十二)負責區級城市管理有關行政賠償、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員分工
黨委書記肖永久:主持局黨委全面工作,分管黨委辦公室。
局長朱世煌: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行政辦公室、計財科。
黨委副書記趙束進:分管紀檢監察、宣傳(共青團)、工會、人保科、後勤服務中心,負責兩型機關建設、文明單位創建、扶貧幫困、渣土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穩定、安全生產、勞資、老乾、計生、婦聯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阮祥耀:分管環衛管理科、清潔服務總公司,負責雙創、全區環衛行業管理、南岸嘴管理、兩型社會建設、重點部位專項整治、融雪防凍等,對口聯繫市雙創專班,協調街道,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陳康:分管市政設施科、綜合科,協助局長抓績效目標和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社區建設、四城同創、“大城管”的督辦協調、道路橋樑維護管理、鐵路沿線整治、交通護攔清洗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武旭業:分管法規科、110工作站,負責科技改革創新、指揮中心的管理、企事業單位(居民)生活垃圾服務徵收管理工作、局網路建設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謝漢生:分管執法大隊、占道拆違管理科,負責施工工地文明規範管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燃氣管理、噪音擾民、重點項目建設、重點部位專項整治、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學校周邊整治、禁改限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調研員劉俊宏:分管戶外廣告燈飾管理科,負責廣告招牌管理、景觀亮化建設管理、“三亂”整治協調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助理調研員李華清:分管行政許可、收費管理站,負責環衛設施建設、政務中心視窗建設,企業服務年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二)組織人事科
(三)計畫財務科
(四)環境衛生建設管理科
(五)法制科(許可科)
(六)戶外廣告燈飾管理科
(七)占道設施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