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學歷史
1990年開始在馬克思主義哲學碩士點上招收“社會學方向”碩士研究生。1992年8月建立武漢大學社會學研究所。1994年2月武漢大學社會學系正式掛牌成立(與哲學系合署辦公)。1997年3月,在學科歸類思想的指導下,社會學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系調整到武漢大學法學院。2005年10月,經學校批准,社會學系從法學院成建制劃出,成為武漢大學直屬系。2019年7月,武漢大學社會學系更名為社會學院。
社會學系現有社會學和社會工作兩個本科專業,社會學、人類學、民俗學和社會工作四個碩士點,一個社會學博士點。擁有教授7人,副教授9人,講師11人。
近年來,社會學系先後主持和承擔20餘項國家、教育部及湖北省的重點、一般項目及青年基金項目, 10餘項國家有關部委和有關省市及企事業單位委託項目,近10項歐盟等國際合作項目的研究。出版學術專著10餘部,發表學術論文300餘篇。先後與美國、加拿大、歐盟、日本、澳大利亞以及港台20餘個學術機構和辦學實體建立了穩定的學術交流或合作辦學關係。
現任領導
黨總支書記: 李玉龍
社會學院院長:賀雪峰
系主任: 林曾
黨總支副書記: 王紅
系副主任:徐煒
系副主任: 慈勤英
專業設定
學院現有兩個本科專業(社會學、社會工作)、四個學術學位碩士點(社會學、人類學、民俗學、社會工作)、一個專業學位碩士點(社會工作)、一個社會學二級學科博士點、一個社會學博士後流動站和四個校級研究中心。
社會學
從社會系統的整體出發通過人的社會關係和社會行為來研究社會的結構、功能、發生、發展規律的一門綜合性學科。培養具備較全面社會學理論知識、較熟練的社會調查技能的高級專門人才。畢業生可以在教育與科研機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從事社會研究,評估與測評、規劃與管理等工作,還可以在出版社、報社、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出版單位做編輯、記者等工作。
社會工作
以利他主義為指導,以一套系統的科學的理論為基礎,運用專業方法和技巧進行的助人服務。作為一門套用社會科學,社會工作旨在培養具備較全面的社會工作專業的價值觀、基礎知識、較熟練的社會工作技能以及反思批評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畢業後可以在科研機關、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福利機構、城鄉社區從事教育與研究、管理與輔導工作,也可以在社會保障機構、城鄉社區建設、婦女與青年等社會團體、民政部門、計畫生育、政策研究、發展規劃部門就業。
培養特色
根據社會發展和本專業要求,在掌握現在社會學的基本理論,熟悉國內外社會學的主要流派與學說,通曉社會發展與管理知識,熟練運用社會學研究方法的同時使學說具備較強的社會調查研究能力、綜合分析問題的能力、數據處理和分析的能力、撰寫研究報告的能力、公關社交能力和組織能力。學位授予本科生授予法學學士學位。本系設有社會學碩士學位授權點,包括農村社會學、社會心理學、人類學、比較現代化、家庭社會學、科學社會學、法律社會學、社會保障等研究方向,每年有10%的學生免試直接保送攻讀碩士學位。
培養目標
為了適應社會發展對高素質社會建設人才的需要,武漢大學擬舉辦第一期社會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班,通過課程班的系統學習,培養一批為社會建設服務的高素質、高層次、高水平的管理和研究人才。
報名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思想政治表現好,品行端正。
2、中央機關、各地方政府機關單位、機關下屬事業單位,大型國有、民營企業集團中高層負責人;科研院所與高等院骨幹人員;
3、申請博士學位學員,需要已獲得碩士學位。
4、單純參加本課程學習,旨在提高個人專業素質者,需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備一定的進修學習時間。
培養方式
學制2-3年,採取進校不離崗的學習方式,利用節假日時間進行集中講授。教學方式以課堂教學和實踐教學相結合、課堂講授與自學研討相結合。
報名辦法
1、提交報名申請表(報名處領取)、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和學位證明複印件、一寸彩照六張;
2、申請材料由武漢大學社會學系審核,確定通過名單報武漢大學研究生院批准後,學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公布並發放入學通知書;
3、學員在收到錄取通知書的同時,按規定交納學費並辦理相關進修手續;
4、課程費用、學位申請費:按武漢大學相關政策標準執行。
核心課程
本班採取和全日制社會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基本相同的課程設定,核心課程包括:經濟學(社會學)、西方社會學理論、心理學(社會學)、專業外語、統計學(社會學)、中國社會學理論、社會問題專題、社會學方法專題、政治等,個別課程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考試及學位申請
學員在規定的時間內修完本班設定的全部課程並通過考試,成績達60分以上(含60分)。按照國務院學位辦和武漢大學學位申請有關規定(見附屬檔案),符合博士申請條件者,進入論文撰寫和答辯程式,答辯通過的,由武漢大學授予法學博士學位。
課題研究
社會學屬於綜合性學科,研究方向多樣,凡是與社會相關專題亦可作為課題研究方向:產業經濟、巨觀經濟、城鄉經濟、國家政策影響、人力資源管理、社會心理、統計、社會保障、社會政策、國家與社會、公民權責、政治與經濟、社會階層、社區管理、傳媒與社會、文化、企業社會學、管理社會學、法律、人類學等。
“武漢大學同等學力人員博士學位的相關規定”
第一章 申請人資格及其認定
一、同等學力人員在我校申請博士學位,資格審查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二)已獲得碩士學位,並在獲得碩士學位後工作5年以上;
(三)申請人應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領域做出突出成績,在所申請學位的學科領域獨立發表過4篇以上高水平的學術論文,或者出版過高水平的專著。其學術論文,人文社科類必須有一篇發表在權威期刊上,理、工、醫科類必須有一篇被SCI\EI\ISTP三大檢索收錄。其學術研究成果、專利和管理方面至少有一項獲得省部級獎勵。
(四) 申請人應於每年4月或9月,向校學位辦公室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裝訂材料):
1、公開發表或出版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他科研成果的原件、清單及其複印件2份,科研成果獲獎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其複印件2份;
2、最後學歷證明、碩士學位證書、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學習成績單的原件及其複印件2份;
3、由申請人所在單位聘請的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專家(其中至少應有1名我校有關專業的博士生指導教師)出具的推薦信;
4、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其複印件2份
(五) 校學位辦公室組織專家小組或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
第二章 課程考試
一、 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必須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以上述書面通知的日期為準)起1年內完成學校組織的全部博士學位課程考試(一年舉行兩次考試:6月和12月)。
二、博士學位課程考試一般採取筆試與口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跨學科(人文社科跨門類、理工醫科跨一級學科)申請博士學位者,須先通過申請學科專業碩士學位基礎理論課和專業課的課程考試。考試成績在75分以上為合格。
四、 申請人如不能如期通過全部課程考試,本次申請無效。
第三章 學位論文
一、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應在申請人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後的1年內完成。申請學科專業所在學院應指定博士生指導教師對申請人的學位論文進行指導。
二、申請人在指定的博士生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參加為期不少於3個月與論文有關的科學研究工作並作論文開題報告。
三、學位論文的撰寫格式、列印和裝訂,必須符合《武漢大學關於研究生學位論文印製規格的規定》的要求。
第四章 學位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
一、 由學校聘請不少於6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其中該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至少3名)進行評閱。申請人的導師、推薦人不得聘為論文評閱人。申請人的學位論文,應在論文答辯前3個月,由校學位辦公室負責送交論文評閱人。
二、由申請人所在單位聘請的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專家(其中至少應有1名我校有關專業的博士生指導教師)出具的推薦信;
三、 博士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於7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應至少有4人是博士生導師、2人是該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導師、推薦人不得聘為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學位論文應在論文答辯前30天送至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論文答辯應公開舉行,並有詳細記錄備查。
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選,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三、申請人在通過資格審查後、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必須在核心期刊發表至少二篇以上的學術論文(作者單位署名“武漢大學”)
四、申請人通過論文答辯,經申請學科專業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評審通過、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
五、申請人不得同時向兩個及以上學位授予單位申請博士學位。
六、如本次申請無效,申請人再次提出申請,必須在3年以後。
專業前景
社會學既是一門面向世界的國際性學科,又是一門面向現實的套用性學科,同時也是一門面向未來的發展性學科。它通過實證研究深入系統地認識社會,從而提出相應的理論,並提出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法。社會學目前已經進入了蓬勃發展和日益成熟的時期。中國社會學的一些重要的成果不僅受到國內其他學科的廣泛重視,也引起國際學術界特別是中國問題研究者的關注。在國際學術界,社會學的理論在反思和重建方面有了突破性的進展,社會學統計分析方法的完善和運用,跨學科研究領域的不斷增多,社會學的研究也日益趨向專業化和職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