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中國光谷網際網路遊戲產業聯盟

武漢·中國光谷網際網路遊戲產業聯盟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二)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三)

聯盟宗旨

聯盟宗旨: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規範,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湖北省、武漢市鼓勵科技與文化融合發展的若干政策,通過為政府有關部門、會員提供服務,充分發揮聯盟作為政府與企業之間橋樑與紐帶的作用,大力推動湖北網際網路遊戲、新媒體產業快速發展。通過開展行業研究、信息交流、人才培訓等,為會員單位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實現行業自律。根據行業發展需要和會員的共同願望,開展行業管理工作。

業務範圍

聯盟的業務範圍:
(一) 促進武漢東湖高新區及湖北省內的網路頁游企業、移動手遊企業、新媒體企業、數字娛樂企業、科研院所會員之間,就科技、媒體、通信技術創新建設開展多種形式、互惠互利的合作;
(二) 幫助會員單位積極申報或聯合申報國家、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區的相關項目,爭取政府對企業深化網際網路遊戲產業的支持;
(三) 為網路頁游企業、移動手遊企業、新媒體企業和軟體及服務外包企業提供人才培訓和人才中介服務;
(四) 定期舉辦遊戲行業主題沙龍,包括分行業的技術交流研討、跨行業頭腦風暴,到國際國內優秀企業參觀交流等活動;
(五) 組織專家資源,對遊戲行業企業的技術研發水平、政府政策、稅收、著作權、智慧財產權保護、融資服務進行培訓,為企業提供先進產品技術、用戶體驗、法律、融資諮詢服務,幫助企業規避法律的風險,提升網際網路、移動網際網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六) 舉辦大型遊戲行業論壇,促進開發商與渠道商之間的商務協作;
(七) 每年對湖北省乃至國內國際範圍內的遊戲產業企業進行調研,發布調研報告,積極向政府及相關部門反映行業、會員訴求;提出行業發展和立法方面意見和建議;參與制訂行業標準和行業發展規劃,完善行業管理。
(八) 每年舉辦網路頁游企業、移動手遊企業,新媒體企業、數字娛樂企業方面的先進典型評選,並在聯盟內部推廣其經驗,促進聯盟成員的共同進步。
(九) 依照有關規定創辦聯盟刊物和官方網站,宣傳行業企業。
(十) 建設網際網路遊戲公共服務平台,為會員提供公共服務。
(十一) 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實現行業自律。
(十二) 完成政府及會員單位委託的其它事宜。

組織結構

第一條 會員代表大會是本聯盟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代表由選舉產生,其主要職責: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更換聯盟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
(三) 審議理事會、秘書處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通過重要決議,決定本聯盟的重大變更和終止;
(五) 討論並決定聯盟的其它重大事項。
第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有 2/3 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兩年,因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期換屆,須由理事會表決決定,報經武漢東湖高新區社發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年一次,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會員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第四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五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三)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 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
(六)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七) 領導本聯盟的機構開展工作;
(八) 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九) 理事的增選和解除。
第六條 理事會須由過半數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七條 理事會成員由會員單位推薦(原則上,每一個會員單位推薦一名),由本聯盟籌備會或上屆理事會協商提名,形成候選人名單,經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兩年,理事會成員可連選連任。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八條 本聯盟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聯盟理事長、副理事長組成,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一條第一、二、四、五、六、八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九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 2/3 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
第十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一條 聯盟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理事長、副理事長經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秘書長為專職人員,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聘任。聘任的秘書長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本聯盟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聯盟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
(三)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五)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在70歲以下。
第十二條 聯盟的法定代表人是聯盟的理事長。
第十三條 聯盟理事長每屆任期兩年,可連選連任,任期不超過兩屆;本聯盟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聯盟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 提名秘書長人選;
(五) 處理其它有關事務。
第十四條 本聯盟秘書處為理事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與解聘;
(五)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十五條 本聯盟可根據發展需要報審批機關批准後逐步按專業設立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在秘書長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 根據工作需要秘書處可聘用適量專職工作人員及部分兼職工作人員負責日常事務性工作。

主要事件

9月4日——武漢·中國光谷網際網路遊戲產業聯盟籌備會:近30家遊戲相關產業企業並成為聯盟的首批成員單位,大會確定了聯盟章程,選舉出聯盟的理事長單位、秘書長單位、副理事長單位。
10月22日——武漢·中國光谷網際網路遊戲產業聯盟正式成立大會暨第一次遊戲渠道分享沙龍:進行聯盟授牌儀式,宣布聯盟成立。隨後現場進行第一次遊戲渠道分享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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