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警察總局

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6月6日,時任湖廣總督的張之洞向慈禧太后上奏《省城創辦警察奏摺》,提出要成立警察局,並建議從房捐中提取部分款項用於警察事務。奏摺很快被批覆,武昌警察總局正式成立。任命武昌知府梁鼎芬、試用知府金鼎為正、副總辦,按察使(臬司)李岷琛任督理。總局設在閱馬場演武廳。總局下城內設東、西、南、北、中5個局,城外設東、西、水、陸4個局。有警察步軍550名、騎兵30名、清道工人202名,雇英國人珀藍斯任總目。這是湖北歷史上第一個警察機構,也是中國第一個以警察命名的警察機構。同年,選弁目20人赴日本學習警務。次年,成立警務學堂,從而開創了湖北警察正規教育的先河

武昌警察總局創立後,形成了相應的警察制度和警察機構。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初,湖北省設巡警道,武昌警察總局改隸湖北巡警道並更名為湖北警務公所,遷武昌百壽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