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三支柱

歐盟三支柱

根據1992年的《歐洲聯盟條約》,歐盟由三大支柱組成:第一支柱為“歐洲各大共同體”,涉及經濟、社會、環境等政策。第二支柱為“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涉及外交、軍事等政策。第三支柱為“刑事領域警務與司法合作”,涉及共同合作打擊刑事犯罪。該支柱前身是“司法與內政事務部門”。

歐洲聯盟。

簡介

第一支柱

歐洲各大共同體(EC)
關稅同盟和統一市場
共同農業政策
共同漁業政策
經濟和貨幣聯盟
歐盟盟籍
教育和文化
泛歐網路
消費者保護
歐盟三支柱歐盟三支柱

保健
研究
環境政策
社會政策
難民政策
申根協定
移民政策

第二支柱

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CFSP)外交政策:
人權
民主
援助第三國
安全政策:
共同安全與防務政策
歐盟快速反應部隊
維和

第三支柱

刑事方面的警察和司法合作(PJCC)毒品交易和武器走私
恐怖主義
拐賣人口
有組織犯罪
賄賂和欺
歐盟(條約·歷史)
1948年
布魯塞爾條約
1952年
巴黎條約
1958年
羅馬條約
1967年
布魯賽爾條約
1987年
單一歐洲法
1993年
馬斯特里赫特條約
1999年
阿姆斯特丹條約
2003年
尼斯條約
2009年
里斯本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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