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照漢烈士

出身貧農家庭。青年時期去南洋謀生。1929年,參加馬來西亞共產黨,支持工人與資本家作鬥爭。當年被驅逐回國,繼續參加革命活動。1930年8月,當選為瓊崖特委常委,被派往香港從事聯絡工作。不久,被捕關進廣州南石頭監獄。囚禁期間,成立黨支部,組織難友學習政治,唱革命歌曲,鼓舞鬥志,爭取自由。還成立絕食委員會,領導絕食鬥爭,取得勝利。1937年11月,獲釋回瓊後,繼續投身於抗日救亡運動。不久,被特委派到香港中央南方工作委員會,做香港粵瓊的聯絡工作。次年秋,出席中央青年工作會議。返瓊後向中央青年部寫了《關於瓊崖青年運動的報告》,反映瓊崖青年的鬥爭情況。1939年2月,被選為特委常委兼民運部長和組織部副部長。他為革命日夜奔忙,積勞成疾,於1943年夏病逝。後被追認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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