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海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國家邊海防委員會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對海防工作的決定和指示。及時報告在執行海防政策中的情況。(二)根據國家對海防工作的要求,研究制訂海防工作規劃、計畫和具體措施及規定。組織對沿海邊民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和國防教育。
(三)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及駐軍共同完成各項海防工作任務,處理海防地區發生的問題和重大事宜。
(四)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市海防工作情況,總結、推廣海防工作的經驗和做法,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海防委員會提出工作建議。
(五)根據上級的部署,規劃和組織海防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提高管海控海能力。
(六)參與處理海防事務,防範海防重大事件發生,促進與鄰國的睦鄰友好關係的發展。
(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和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分裂等活動,協調打私部門做好打擊走私工作;增進軍政、軍民團結和民族團結,保持海防地區穩定。
(八)支持沿海地區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發展經濟,提高人民民眾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指導、幫助沿海地區人民民眾發展生產,脫貧致富奔小康。
(九)檢查督促海防設施的維護保養。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海防委員會辦公室設2個內設機構。秘書科
協助辦領導組織、協調處理日常工作;負責辦機關的行政事務,包括會議、人事、文秘、接待、信訪、信息、保衛、保密、檔案、財務、後勤服務及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制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控科
負責海防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協調有關部門維護海上權益和資源生態管理;組織實施海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組織協調製訂海上護漁等安全生產措施,協調我沿海漁船、外籍船隻管理和社會治安管理,參與制訂沿海地區幹部民眾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國防教育計畫實施;督促檢查海上聯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打擊海上搶劫、外逃等犯罪分子,全面掌握海上情況,反映有關動態信息。協調、支持沿海地區抓好三個文明建設,積極協調駐欽部隊的生活保障工作,組織實施海防基礎設施建設及維護保養,參與海防地區軍政軍民團結、民族團結的宣傳推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