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指給人強加罪名,出自《左傳.僖公十年》。

解釋

欲:想要;

患:憂愁,擔心;

辭:言辭,指藉口。

如果一心一意想要加罪於人,就不愁找不到罪名。指隨心所欲地誣陷人。

出處

《左傳.僖公十年》載:晉獻公死後,晉大夫里克先後殺公子奚齊、公子卓及大夫荀息,新君晉惠公即位後殺里克。將殺里克時,惠公派使臣對他說:"微子則不及此。雖然,子弒二君與一大夫,為子君者不亦難乎?"對曰:"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臣聞命矣。"伏劍而死。後人用"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謂欲加害於人,即使無過錯,也可以羅織罪名作為理由

示例

“可是,老徐,李自成沒有什麼罪名,咱們收拾了他,對別人怎么說呀?”“~!” ★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二十七章

用法

作賓語、分句;指給人強加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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