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體系轉型研究

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體系轉型研究

《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體系轉型研究》是 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海燕。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為應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失靈,政府採取垂直治理結構從上至下推行,希望以加強正式金融供給的方式解決問題。但自20世紀70年代末期以來,政府推出的一系列旨在強化“三農”金融服務的農村金融深化的政策舉措,大都收效甚微,甚至無功而返。

在欠發達地區,農村融資面臨更強的約束:社會組織化程度落後,市場交易觀念尚未普遍確立,金融需求主體貧窮、傳統、保守,信貸市場壟斷、低效、分割,金融組織不完整且很多已不具備財務可持續性。尤其是商業化改革以來,追逐利益的正式金融機構忽視農村底端市場,使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服務不充分、信貸資金外流及“非農化”現象更加突出。

解決被排斥在現行金融體系之外的低收入群體和中小企業的金融需求滿足問題,構建“面向所有人”而不是“面向部分富人”的普惠金融體系,同時讓在底端市場為窮人家庭和小型企業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達到財務和制度上的持續性,是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轉型的目標。

欠發達地區農村經濟部門和微觀經濟實體存在的特殊的自然、經濟和制度屬性,使欠發達地區農村信貸需求、信貸供給以及信貸市場具有與城市、與發達地區迥異的特點,需要針對性的制度和措施。因此,本書選取這一地區的金融體系進行研究,探討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組織如何轉型才能實現“支農”並保持財務可持續,以及政府政策如何選擇才能促進這一過程。

除導言外,本書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農村金融發展研究的理論基礎,包括第一章。主要對金融中介理論、金融發展理論和農村金融理論進行梳理和評述。

第二部分:通過對欠發達地區農村信貸市場(第二章)與金融組織運作(第三章)的考察,描述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體系現狀。

第二章,欠發達地區農村信貸市場分析。首先通過對欠發達地區農村產業結構及其變遷、農業生產方式、農村居民收入結構的分析,指出欠發達地區農村薄弱的經濟基礎對信貸市場容量的限制。其次對欠發達地區農村信貸需求的結構和層次及信貸需求滿足度進行考察。通過分析,發現:由於與商業性融資不相匹配,欠發達地區農村融資缺口很大且持久。微觀融資主體大多被排除在正規信貸市場之外,僅依靠非正式借貸滿足臨時、短期的資金需求。最後對欠發達地區廣泛存在的信貸配給現象及其形成機制進行分析。

第三章,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中介組織分析。首先對農村金融組織演進歷程進行梳理,並對組織結構進行考察。其次,從欠發達地區縣域鄉鎮這一層級的正式機構網點覆蓋率、機構撤退等考察機構布局,從機構差異、機構定位以及服務方式等考察運作機制,從信貸支持、金融服務供給等考察金融功能實現問題,指出:長期以來,受經濟發展水平、機構布局缺陷以及運作機制缺陷,在我國欠發達地區表面上完整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實際上存在嚴重的功能缺陷。最後,對欠發達地區農村資金外流的組織管道進行了分析,指出:在盈利性機會十分稀缺的情況下,正式金融機構將欠發達地區自身積累的資金,通過國有銀行資金上存、郵政儲蓄資金管理體制、農村信用社資金運用等各種管道投向城市和非農領域,加劇了欠發達地區農村資金的稀缺程度。

第三部分: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體系轉型研究,包括金融體系改造框架(第四章)、金融組織轉型(第五章)、金融體系運行機制創新(第六章)以及政府功能調整(第七章)。

第四章,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服務新體系改造框架。在對“制度供給主導”改革績效進行評析的基礎上,指出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體系重構應堅持“需求導向”原則。在此基礎上,針對欠發達地區農村融資需求的小規模以及農村信息傳遞分布特徵,調整金融組織架構。在金融組織調整與轉型中,改變既有的盲目調整機構布局的“機構路徑”,選擇目標更明確的“功能視角”,以農村金融功能的需要進行機構調整與結構最佳化。其次,在考察農村正式金融機構利潤驅動機制、商業化改革困境的基礎上,對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體系改革模式進行探討。最後,基於“功能觀”思路,選擇滿足功能需求的金融屬性與組織的結合,並探討支撐功能的各種具體運營模式的變革。

第五章,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組織轉型與改革,包括農村“三大組織”的轉型與改造以及金融組織間的合作創新。首先,在界定欠發達地區農業政策性金融功能邊界,並借鑑國外政策性金融成功轉型經驗的基礎上,從職能定位、業務領域調整、體系完整性構建、經營機制轉換三方面,對欠發達地區農業政策性金融轉型提出建議。其次,商業性金融改革。通過對商業銀行進入農村金融市場三種模式的比較,探討了欠發達地區商業銀行進入農村金融市場的模式;農村本土新型中小商業金融機構設立對再造農村金融、消解農戶與農村金融機構借貸關係的重重障礙意義重大,因此,本書還對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農村新型商業性中小金融機構設立及相關政策扶持進行了探討。第三,合作金融體系改造,包括農村信用社轉型與新型合作金融組織培育。在對農村信用社地位、農村信用社發展主要障礙、農村信用社改革方向爭論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農村信用社商業性改革目標與欠發達地區尤其是貧困地區的融資困境之間很難協調。欠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轉型應在堅持合作金融方向的基礎上進行,並對農村信用社運作模式、經營體制、股權資本結構改革、管理體制創新等進行了探討。之後對依託農民為基礎建立的新型合作金融組織培育進行了探討。最後,金融組織合作。通過對農村金融市場四大問題——“信息不對稱、缺乏抵押物、特質性成本與風險、非生產性借貸”的處理機制比較,以及不同組織形式放貸特點的分析,指出:正式金融與非正式金融存在互補效應。兩者在信貸市場上可以形成合理的市場區隔與分工,還可進行垂直合作(信貸分層),從而構造一個能夠覆蓋農村底端市場的機構序列。

第六章,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體系運行新機制。首先對市場準入機制調整及監管機制重構進行探討。通過對欠發達地區過高的機構準入門檻、與城市商業銀行相同的監管標準的分析,指出要真正形成基於欠發達地區金融需求的完整的農村金融組織結構,應該調整市場準人機制,制定針對農村金融機構特點的法律法規,創新農村金融監管模式。其次,“三農”貸款的收益補償和風險分擔機制構建,探討如何增加農村金融服務收益、緩解高違約風險,包括“三農”貸款政策性收益補償改革、信用擔保及保險體系創新、農村財產權利體系改革等。第三,資金回流機制構建。主要從財政投入傾斜、財政支出結構調整、財政扶持覆蓋面擴展、信貸管理體制的約束力、信貸激勵機制的科學性、郵儲資金運用渠道等方面,探討了資金回流農村的長效機制建設。第四,競爭機制建設。通過對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市場壟斷格局及其影響的分析,指出:競爭機制缺失具有較為廣泛的負面影響,使得按照政府設定模式來改造市場主體的改革,難以達到預定目標。並從改革行政性管制、建立機構重組和退出的市場機制、利率機制改革等方面探討欠發達地區科學合理的農村金融競爭秩序的建立。

第七章,政府功能與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轉型環境最佳化。在對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運作環境以及我國農村金融範式轉變過程中的政府越位與缺位對農村金融環境影響進行評析的基礎上,指出:要最佳化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轉型環境,必須改革公共行政。政府應致力於提供市場基礎和環境,而不是重返市場。在此基礎上,提出相關建議:在制度供給方面,政府應轉換角色和觀念,支持建立“內生性”金融體系;在金融主體培育方面,通過“拓荒成本”補償解決“外部性”問題、或通過政府拓荒的“示範效應”,引導金融組織進入欠發達地區“蠻荒”金融市場、擴展金融服務邊界;同時對這一地區“尚未銀行化”的金融客戶進行培訓,讓其成為符合金融制度要求的借款人;在市場環境建設方面,政府通過建立城鄉統籌的農村公共品供給體系、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創新農村信貸風險保障體系、改革創新土地制度、再造信用環境等,構建金融機構市場化運作的基礎。

作者簡介

楊海燕 女,1971年12月生,四川省蒼溪縣人,經濟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金融理論與實踐。長期從事金融教學與研究工作,在國內公開刊物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其中CSSCI來源期刊、核心期刊15篇,主研、主持省部級、校級項目5項,參與著撰寫4部。

圖書目錄

摘要

導言

第1章 農村金融研究的理論基礎

1.1 金融中介理論回顧及評述

1.2 金融發展理論回顧及評述

1.3 農村金融理論回顧及評述

1.4 對本選題研究的啟示

第2章 欠發達地區農村信貸市場分析

2.1 欠發達地區農村信貸市場運作的經濟基礎

2.2 欠發達地區農村信貸市場需求結構分析

2.3 欠發達地區農村信貸市場上的信貸配給

2.4 結語

第3章 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組織分析

3.1 農村金融組織演進歷程

3.2 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組織結構

3.3 欠發達地區農村正式金融組織的缺陷分析

3.4 欠發達地區農村資金巨量外流的組織管道

第4章 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服務新體系改造框架

4.1 構建農村金融新體系的原則及理論基礎

4.2 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體系改革模式

4.3 基於功能觀的農村金融新體系重構框架

第5章 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組織轉型與改革

5.1 政策性金融轉型

5.2 商業性金融改革

5.3 合作金融體系改造

5.4 金融組織合作

第6章 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體系運行新機制

6.1 市場準入機制和監管機制

6.2 “三農”貸款的收益補償和風險分擔機制

6.3 資金回流機制

6.4 競爭機制

第7章 政府功能與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轉型環境最佳化

7.1 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運作環境

7.2 農村金融環境建設中的政府越位與缺位

7.3 政府功能調整與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轉型環境最佳化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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