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2016年7月7日,美國達拉斯警方與殺警狙擊手對峙幾小時後,出動機器人載著炸彈去將25歲的退役陸軍詹森炸死。這被指是美國警方首次以這樣的自動裝置來執法,突顯了在執法上運用科技的新趨勢。警方以往多將機器人用於拆彈、協助運送物品至危險地區等任務,此次首度派出機器人殺人,引起外界質疑警察“軍事化”現象,也帶來有關“利用高科技消滅罪犯”的道德爭議。雖然美國警界沒有正式統計過,但多名退休警員和專家,都認為這是首次有警察遠程遙控機器人運送炸彈,炸死槍手。新美國基金會(NewAmericaFoundation)專門研究21世紀戰術的研究員彼得辛格發文說,在伊拉克的美軍曾經動用遙控機器人來對付叛亂分子,但警方執法也用這樣的裝置還是第一次。執法專家也表示,美國執法部門曾使用遙控裝置來制止嫌疑人乾案,但沒有殺死任何人。
執法工具
美國當局沒有介紹用了哪一個型號的機器人,但路透社翻查2015年10月的一份報告顯示,達拉斯警方擁有至少三部這樣的機器人。銷售方Remotec是全球第五大國防設備供應商、F35戰機生產商諾斯羅普格魯曼(NorthropGrumman)的子公司之一,專門生產遙控操作的機器人。Remotec的網站上有不少機器人產品,比如安德羅斯(Andros)F6B的描述就是:“市場上最萬能,最能勝任重活的產品”。這些裝置通常用在戰場上,在美國國內就被執法機關用來拆彈,這樣可以防止人員傷亡。達拉斯巿緊急管理的庫存中,還列有安德羅斯機器人,說是為炸彈處理小組和軍方而設計的。部分媒體報導,這種機器人可能曾被用來殺人。諾斯洛普格拉曼公司網站表示,這種機器人“設計來打垮包括車載簡易爆炸裝置在內的各種不同的威脅”。
自2005年開始,五角大樓為了減少其過量庫存,已經向聯邦和地方警察機關分配了至少451個拆彈機器人。在五角大樓這個1033項目之下,美國巴德學院無人機研究中心的統計顯示,超過200個聯邦、州立和地方執法機關持有至少一個“炸彈機器人”。
爭議焦點
雖然機器人在達拉斯殺警案中“立功”,炸死了槍手詹森。但不少資深警員認為,這個設備模糊了“治安”和“戰爭”的界限。他們認為,立下這個過度使用武力的先例,可能全美其他部門也將仿效。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前反恐官員尼爾森說,“在戰場,你的目的是殺敵,但執法機關任務不一樣。”不過,有其他城市的警員支持這個決定,並暗示如果情況需要,會使用同樣的手法。紐約警察局長布萊頓周五說,“我們有這樣的能力。這是一個殺了五個警員的人。”他說,“所以上帝保佑他們。”
這並非美國警方首次被指“軍事化”,2014年密蘇里州弗格森警方就出動裝甲車上街,驅趕示威人群。
人權觀察組織(HumanRightsWatch)和哈佛法學院的國際人權研究中心在2014年就曾經發表報告,對執法部門使用全自主武器表達關注,擔心警方輕易訴諸暴力執法。該報告寫道:“它們(機器人)被編入的指令不可能讓它們可以應對一切的執法場景。再說,它們沒有人類的素質,例如判斷和同理心,恰恰是這些素質讓警員在突發情況下避免了不必要的殺生。”
不過,美國公民自由協會高級政策分析員史坦利認為,達拉斯警方這次動用機器人應該不會改變美國的現行法律,即除非有人被認為對其他人的生命構成威脅,否則執法者不許使用致命武力。“這是因為機器人可以更安全地使用,也很方便,因此有被濫用的危險。”
警方回應
達拉斯警察局長布朗8日指出,當時該狙擊手已經連殺五人傷及多人,為了避免更多警員遇害,在場警官“別無選擇,只能出動機器人”。
有人質疑,警方沒有經過談判勸服,就出動機器人將詹森炸死。對此,達拉斯警察局長布朗於記者會上澄清,談判失敗後,由於沒有別的選擇,才決定在嫌犯附近引爆炸彈機器人,結束對峙,“如果採取其他方法,會造成警察更多的危險。”布朗說,警員將爆炸裝置安裝在“炸彈機器人”的機械臂上,遙控機器人駛近搶手後引爆。達拉斯市長羅林斯亦說,警方曾給予槍手選擇投降或留在原處,他選擇後者。達拉斯警方未有透露警隊之前是否受過遙控炸彈機器人訓練,抑或只是臨時想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