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意
治安:zhìān1.謂治理(百姓)使之安定。也謂治理與安定兩種理平政措。陳志歲《送同院援邊》詩:“治安挻外島,開發赴邊鄉。”
2.謂政治清明,社會安定。
3.指社會秩序安寧。亦指維護社會秩序安寧。
4.指西漢賈誼的《治安策》。
記載
1.《管子·形勢解》:“生養萬物,地之則也;治安百姓,主之則也。”2.《史記·孝文本紀》:“古者殷周有國,治安皆千餘歲。”
3.葉聖陶《倪煥之》二六:“如果他們一定不肯來,就說我們這裡土匪多,治安要緊,不可不來。”
4.金·李汾《汴梁雜詩》之一:“一策《治安》經濟了,漢庭誰識賈生賢。”
5.《韓非子·顯學》:“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知悅也。”
6.宋·蘇轍《欒城先生遺言》:“今祖宗法令脩明,求之前世,未有治安若今之久者。”
7.清·平步青《霞外攟屑·時事·王蓮生編修》:“臣道不立,則治安難期。”
8.張天翼《清明時節》六:“青天白日出了這個亂子,在治安上太說不過去。”
9.傅尃《次韻和湘荃夢蘧聯句即寄》之三:“涕淚早除名士氣,《治安》徒惜少年心。”
年號
治安是日本的年號之一,指的是寬仁之後、萬壽之前,1021年到1023年這段期間,此時的天皇是後一條天皇。改元
寬仁五年二月二日(西元1021年3月17日)因遇到辛酉革命而改元
治安四年七月十三日(西元1024年8月23日)改元萬壽
出典
《漢書·賈誼傳》:“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陛下何不壹令臣得孰數之於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
紀年
治安元年二年三年四年
公元1021年1022年1023年1024年
乾支辛酉壬戌癸亥甲子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權之紀年
天禧(1017年至1021年):宋—宋真宗趙恆之年號
乾興(1022年):宋—宋真宗趙恆、宋仁宗趙禎之年號
天聖(1023年至1032年十一月):宋—宋仁宗趙禎之年號
明啟(1010年至1022年):大理—段素廉之年號
明通(1023年至1026年):大理—段素隆之年號
順天(1010年至1028年):李朝—李公蘊之年號
開泰(1012年十一月至1021年十一月):契丹—遼聖宗耶律隆緒之年號
太平(1021年十一月至1031年六月):契丹—遼聖宗耶律隆緒之年號
主要報導
治安獲網民“點讚”警方感謝市民支持騰訊網聯合全國34地媒體展開全平台調查,邀請網友對25項民生領域“點讚”,票選在過去一年中變化最顯著,改革舉措最具誠意的民生領域。近期,全國十大被點讚民生領域行業排行公布,在北京,點讚人數最多的領域是“治安”,並以13.39%的點讚率居全國首位。對此,北京警方昨日感謝市民的理解與支持。
據了解,2014年1月份全市刑事案件呈現立案大幅度下降、破案上升的良好態勢,立案同比下降26.1%,破獲刑事案件同比上升8.6%。特別是侵害民眾切身利益的違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侵財案件立案同比下降35.7%,其中,扒竊、詐欺、搶劫、搶奪、盜竊汽車、入室盜竊立案數量均同比明顯減少。1月份,全市治安案件查處數同比減少,共查處治安案件2.4萬餘起,同比下降6.2%。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處罰的種類和適用
第三章 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和處罰
第一節 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第二節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和處罰
第三節 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行為和處罰
第四節 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和處罰
第四章 處罰程式
第一節 調 查
第二節 決 定
第三節 執 行
第五章 執法監督
第六章 附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