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中有些內容相對比較集中,篇幅較大。為了標準的整體結構比較勻稱,可以將這部分內容摘出來,單獨編一個附錄附在正文的後面。
有時標準中的某些內容,篇幅雖然不大,但是所述的內容連貫性較差。為了標準整體結構的連貫性,也可以將這部分內容摘出來,單獨編一個附錄附在正文的後面。
標準中的附錄就是這樣產生的。標準中的附錄分為規範性附錄(normative)和資料性附錄(informative)兩種。但是附錄的規範性或資料性的性質不是附錄自己確定的,附錄的性質是由提及該附錄的條文確定的。在標準中條文中會清楚地表明。
規範性附錄是標準條款的組成部分,屬於標準的主體,所以是需要遵守的。資料性附錄是有助於標準的理解和使用的附加要素,所以是不需要遵守的。
可見,標準中的附錄有的是需要遵守的,有的是不需要遵守的,取決於附錄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