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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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職責:

指導全市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工作;制定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惠民幫扶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的部門行政審批機構、視窗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實施考核;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和其他事項的組織協調,開展重大投資項目代辦和並聯審批工作,並督促檢查;負責受理向未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視窗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和其他事項的申請,並轉交有關部門依法辦理或根據有關部門的委託直接辦理;負責對政務服務網路的管理維護、對全市政務服務實施電子監控;負責對行政審批項目受理辦理情況在網上實施統計、預警和監督,適時通報政務服務和惠民幫扶工作情況;負責組織研究制定全市惠民規劃、幫扶項目及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各惠民幫扶部門整合資源,形成幫扶合力、對惠民幫扶工作進行督察督辦;做好相關惠民幫扶的社情民意調查工作,有計畫有重點地實施困難民眾應急救助,保護困難民眾合法權益;負責對樂山市國家投資工程招投標中心的管理、監督和考核;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下設綜合科、督查科、並聯審批指導科、電子政務網路信息管理科、惠民幫扶科;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核定行政編制 18 名。其中: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正科級領導職數 5 名、副科級領導職數 3 名。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專項編制 2 名(其中:紀檢組長 1 名、監察室主任 1 名)。另核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 1名、後勤用工控制數 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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