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審計局
235 個,查處違規違紀金額2775 萬元,應上繳財政143
簡介
樂安縣審計局成立於1984年4月,是樂安縣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現有在職幹部26人,退休人員3人,中共黨員21人,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5人,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6人,其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1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15人,其中本科學歷4人,內設人事秘書股、財政金融審計股、企業審計股、行政事業審計股、經濟責任審計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在縣委、縣政府及撫州市審計局的雙重領導下,負責全縣範圍內的審計工作,並對縣人民政府及上級審計機關負責。
榮譽
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審計工作方針,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嚴肅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工作水平,堅持依法行政、廉潔從審,紮實開展文明審計活動,通過全局人員共同努力,取得了豐碩的審計成果,從2005年至2007年止,共完成審計項235個,查處違規違紀金額2775萬元,應上繳財政143萬元,已上繳財政143萬元,向有關部門提交綜合審計報告64篇,提出意見和建議670餘條。近年來,先後被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評為“衛生庭院”,被省審計廳評為宣傳報導先進單位,被市審計局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發現案件線索先進單位,被縣委授予先進黨支部、縣直機關“創好班子”先進單位。連續14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級文明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