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車

槽車

槽車又名罐車,俗稱油罐車,槽車是壓力容器的一種,分為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和液化氣體鐵路槽車兩大類。

定義

槽車:又名罐車,俗稱油罐車,槽車是壓力容器的一種。分為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和液化氣體鐵路槽車兩大類。

類別

槽車按大小和輸送介質常分為兩類。 
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是指缸體容積大於1m3,運輸液態丙烯、丙烷、丁烯、丁烷、丁二烯等,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汽車槽車。其中,包括缸體固定在汽車底盤上的腳踏車式汽車槽車和半拖掛式汽車槽車,還包括缸體靠附加緊固裝置安放在卡車貨箱內的活動式汽車槽車。
液化氣體鐵路槽車,是指缸體設計壓力為8-22kgf/cm2,容積大於30m3,介質溫度為-40℃~50℃的運輸氨、液氯、液態二氧化硫及液化石油氣(丙烯、丙烷、丁烯、丁烷、丁二烯及其混合物)等的鐵路槽車。

運輸介質及特點

槽車運輸的介質還有:液化的各種氣體,如液氧、液氮、液化天然氣等。
槽車具有容積大、流動性強、世界各國對槽車的安全管理均很嚴格,我國也不例外,勞動人事部、公安部、鐵道部等均有明文規定,對槽車的設計、製造、檢驗、使用和管理的各環節提出了明確而又嚴格的要求,以保證人員、設備和財產的安全。

日常維護和保養

1、槽車必須加強日常的檢查和維護保養,發生故障及時排除,車輛的綜合性能保持良好狀態。
2、槽車的使用單位,必須制定槽車的維修和保養的計畫,並要嚴格執行。
3、罐體外表保持乾淨和漆色完好。
4、必須勤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和附屬檔案(包括安全閥、壓力表、液面計、溫度計、緊急切斷裝置、快速接頭、液壓泵、入孔、管道、各種閥門、接地線和滅火器等)性能是否正常良好或有無滲漏和損壞,不正常的及時進行妥善處理。
5、壓力表每六個月必須校驗一次,損壞或失靈的給予更換;經檢驗合格的壓力表必須有鉛封和檢驗合格證。
6、裝卸用的耐油橡膠管每六個月必須進行氣壓試驗,如有泄露或其他異常情況的以予更換。

槽車的運輸

1、槽車應配有固定的司機和押運員,必須熟悉本規定和如下的安全技術知識:液化石油氣體的物理、化學特性;城市和公路運輸安全知識;槽車的技術性能、裝卸作業安全操作規程、防火滅火知識和發生事故的處理辦法;能熟練使用車上的滅火器材和緊急切斷裝置。
2、槽車行駛時除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聽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外還必須遵守以下規定:按當地公安、交通部門規定的路線、時間和車速行駛;槽車必須配備押運員;不準拖帶掛車,不得攜帶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乘坐無關人員;車上嚴禁吸菸;通過隧道、涵洞、立交橋時必須注意標高、限速行駛;當罐內液溫達到40 ℃時,應採取遮陽或罐外水冷降溫等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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