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三)加強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的職責。 (三)負責全市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管理;擬訂全市行政編制分配、調整方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控制方案。 (二)機構編制科。

根據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榮成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威辦發〔2010〕5號)和《中共榮成市委、榮成市人民政府關於榮成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榮發〔2010〕7號),原與榮成市人事局合署的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單獨設定,承擔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既是市委工作部門,也是市政府工作部門,列入市委機構序列。
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職責。
(二)加強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計畫管理、結構管理和實名制管理的職責。
(三)加強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威海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管理;擬訂全市行政編制分配、調整方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控制方案。
(四)擬訂市鎮兩級機關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市鎮兩級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草案;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市鎮兩級機關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編制結構、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市級議事協調機構設立或調整的審核工作;協調市級機關各部門之間、市級機關各部門與各鎮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五)推進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核全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各類事業單位編制標準;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全市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編制結構、領導職數、經費來源等事項。
(六)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完善機構編制、人員與財政預算相結合的管理機制;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審核和領導職數使用審核工作;擬定下達全市事業單位年度增加工作人員計畫。
(七)監督檢查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機制;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信息化管理體系;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系統信息化建設。
(八)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監管的組織實施工作,依法對全市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事業單位進行考核監管。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設3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科。組織協調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辦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保密、安全等工作;組織起草機構編制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信息宣傳工作;負責辦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辦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機構編制科。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市鎮兩級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規定草案和全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審核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編制結構、領導職數、經費來源等事項;負責市級議事協調機構設立或調整的審核工作;協調市級機關各部門之間、市級機關各部門與各鎮區之間的職責分工;擬訂全市行政編制分配、調整方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控制方案;組織實施各類事業單位編制標準。
(三)監督檢查科(編制計畫科與其合署)
監督檢查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市直各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和鎮級機構改革方案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機制;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承擔民眾來信來訪和“12310”舉報電話的受理工作。
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機構編制、人員與財政預算相結合的管理機制;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審核和領導職數使用審核工作;擬定下達全市事業單位年度增加工作人員計畫;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8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編制總額9名。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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