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縣教育和科技局,為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督政督學,督促檢查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對學校教育及管理工作進行督導評估,保障全縣教育事業健康發展。配合縣教育和科技局開展其他工作。事業編制2名,均為管理人員,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設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1名(副科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