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4年07月,先後任湖南省煤勘一隊子弟學校副校長、湖南省煤勘一隊團委副書記;
1989年06月,任中共益陽地區紀委副科級紀檢員;
1992年01月,任中共益陽地區(市)紀委辦公室、調研室副主任;
1994年11月,任中共益陽市紀委調研室主任;
1995年07月,任中共益陽市紀委常委;
1996年03月,任中共安化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
1997年08月,任中共安化縣委副書記;
1999年10月,任中共桃江縣委書記;
2006年06月,任中共益陽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黨組成員;
2007年01年,任中共益陽市政協副主席,同年3月任黨組成員;
2008年12月,任中共益陽市委常委、益陽市政協副主席、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2009年01月,任中共益陽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2012年02月,任中共益陽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2016年09月,任益陽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2016年11月,任省統計局黨組成員;
2016年12月,任省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7年08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審查。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8月1日,據湖南省紀委網站訊息,湖南省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躍濤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依法逮捕
2017年10月,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湖南省統計局原副局長楊躍濤(副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免去職務
2017年10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楊躍濤的湖南省統計局副局長職務。
提起公訴
2018年4月,湖南省統計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楊躍濤(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邵陽市人民檢察院向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躍濤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楊躍濤,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邵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楊躍濤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