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江
奉天(今遼寧)新民人。1932年參加反帝大同盟。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後入延安馬列學院學習。曾任黑龍聯合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建國後,歷任中共黑龍江省委副書記,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共遼西省委書記,國家計委副主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湖南省副省長。
人物生平
楊英傑,曾用名程玉琦、程奇、張克敏、何進。1912年4月生於奉天新民府(今遼寧省新民縣)大白旗堡的一個農民家庭。1927年至1929年在新民縣國中讀書。1930年在本溪縣司法公署任土地登記員,1931年在莊河縣司法公署任學習書記員。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楊英傑赴北平就讀於東北中學。1933年3月在北平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5月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受黨的指派,到東北軍67軍特務(技術)大隊,負責黨的工作。同年8月在北平被國民黨逮捕,判刑15年,關押在南京中央軍人監獄。1937年10月,由八路軍駐南京辦事處保釋出獄,並由八路軍駐南京辦事處介紹,經西安到延安,入中共中央黨校學習。
1938年1月,楊英傑任馬列主義學院研究室黨支部書記。1939年1月調中共中央黨校工作,歷任中央黨校延安延川實習團團長、教育科長兼理論教員、黨校工作人員整風班主任、教務處教務科長等職務。在中央黨校工作期間,努力學習並堅持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教育幹部。他親自帶領學員深入延安、延川兩縣進行調查研究,總結黨在抗日戰爭中如何做好黨支部工作的經驗,連續在黨的刊物上發表文章,為培養幹部、加強黨的建設起了積極作用。
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楊英傑被派到東北工作。1945年11月15日到達黑龍江北安。在黑龍江6年半的工作中,歷任黑龍江省行政委員會委員、省政府副主席、代主席兼省高等法院院長,黑龍江嫩江聯合省行政委員、省政府副主席;黨內歷任中共黑龍江省工委委員、省委委員、執行委員、常委、副書記等職務。
在解放戰爭時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楊英傑在組織領導黑龍江民主政權建設、支援人民解放戰爭,以及剿匪、土地改革、大生產、財政管理和地方工業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黑龍江省農村土地改革運動中,他深入民眾,進行調查研究,總結在北安四區和拜泉等地的土改鬥爭工作經驗,推動土改運動的勝利開展。他關心培養幹部工作,在省委黨校為省直機關幹部講解《政治經濟學》,提高了黨政幹部的理論水平。他關心少數民族地區的生產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親自到黑河地區對鄂倫春民族生活歷史作了系統調查,編著《黑龍江邊大興安嶺里的鄂倫春人》一書,並於1953年正式出版,為執行黨的民族政策起了指導作用。
1952年6月,楊英傑調任中共遼西省委員會書記。同年12月,調中央人民政府國家計畫委員會工作,歷任綜合計畫局局長和計畫委員會副主任。1958年6月,楊英傑調任中共河北省委員會常委、省人民委員會副省長。1962年又調任國家計畫委員會副主任。在國家計畫委員會工作期間,他負責國民經濟計畫綜合平衡工作,參加計畫工作條例的制訂。他努力鑽研經濟理論,對社會主義計畫經濟和價值規律有一定的研究。在病重期間,仍堅持不懈,為國家經濟建設事業作出重要貢獻。
1965年8月,楊英傑調任湖南省人民委員會副省長。在此期間,他工作任勞任怨,深入基層,在長沙縣犁公社蹲點時,堅持實事求是,開展農村經濟工作的調查研究,積極組織開展多種經營的試點工作。
在“文化大革命”中,楊英傑被加上種種莫須有的罪名,遭到殘酷的迫害。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以後,黨組織為他平反,恢復了名譽。1978年7月13日不幸逝世。終年6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