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元洪

楊元洪,男,1946年12月生,雲南省元謀縣人,現任楚雄州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楚雄州鄉鎮企業局經濟顧問等。

基本信息

人物介紹

楊元洪 (筆名揚元豪)男,1946年12月生。雲南省元謀縣人。祖籍江西吉水人。曾任楚雄州人大常委會秘書科副科長、科長、中國社會經濟調查研究中心副(國情)調研員等職。現任楚雄州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楚雄州鄉鎮企業局經濟顧問、雲南大學校友會楚雄分會副秘書長、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特約通訊員、楚雄州法學會常務理事、雲南省經濟學會、法學會會員、雲南省民族理論學會理事。主要業績成就:從事經濟工作20多年,在地方人大經濟工作理論和實踐結合上作過潛心的研究和實踐。參加了全國人大、省人大自1980年至今下發的所有經濟法律草案修改工作。為地方人大制度建設撰文110多萬字。在國家、省、州級刊物上發表文章近百篇,經濟文稿近百萬字,先後獲國家、省、州社科優秀論文一、二、三等獎。

主要著作

主要著作收入《中國經濟文庫》及《中國跨世紀改革發展文獻》、《管理藝術文集》(三)、《走向新世紀》等國家級出版社大型文獻叢書。起草過《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條例》等5個條例草案。1978-1981向中央辦公廳胡啟立,新華社國內部於明、雲南省委副書記高治國上書,建議中央象紅軍個代,延安年代作出《古田會議決議》,《若干歷史問題決議》那樣,對文化大革命混亂作出歷史決議》,統一了全黨全國人民思想,為把工作重心轉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上來,為改革開放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生平事業已編入《楚雄州志》、《中華成功人才大辭典》、《世界名人錄》、《世界人物辭海》、《世界優秀專家人才名典》等史籍。1987年在《我國刑法改革面臨的新課題》一文中提出“廢除反革命罪,建議改為危害國家安全罪”立法思想,1989年遭到錯誤批判,1997年《新刑法》採納了這一立法思想,1999年國家權力機關修改《憲法》時,又採納了這一立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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