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資源資產概念及特點
森林資源資產的概念
3、森林資源資產主要可分為林地資產、林木資產、野生動、植資產、景觀資產。在林木資產中根據其收穫形式的不同,還可以分以用材林林木資產、經濟林林木資產、薪炭林林木資產和竹林資產等。森林資源資產的特點
因為森林資源資產是再生自然資源性資產,故森林資源資產除與一般資產具有的特點〔獲利性、占有性、變現性、可比性〕外,它還具備以下特點:1、經營的永續性:森林資產屬於可再生的資源性資產,森林資源資產消耗可以通過合理的經營,根據森林生長有規律和再生能力的特點,採用科學的森林經營利用措施而得到補償。因而森林資源資產在沒有受到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時,在科學、合理的經營下是不發生折舊問題的。而且每年都出售部分資產〔林產品〕,其森林資源資產的總量保持不變,或略有增長,長期永續地實現其保值增值的目的。
2、再生的長期性:森林資源資產是再生性資產,但根據森林生長的規律,它的產品要有很長的時間後才能出售,通過投入某一森林資源資產經營的資金,少則數年、多則數十年、上百年才能回收,因為一塊林地造上林木要到數十年林木才能成材出售,回收投資。
3、分布的遼闊性:森林資源是陸地上最大的生態系統,森林的分布極為廣泛,由於森林再生的長期性、經營的永續性,要求森林資源資產的經營部門要擁有較大面積的森林資源資產,通常森林資源資產的經營實體都有成千上萬公頃的森林資源資產,否則它將無法永續。由於分布的遼闊,使某一地域的森林資源資產與另一地域的森林資源資產在結構內涵與功效發揮上都有不可比之處,各具特色。
4、功能的多樣性:森林資源資產結構複雜、形態各異,決定了它功能的多樣性。森林資源資產的某些成分,除了有價值可以交換的商品屬性外,還具有一些價值難以度量的生態公益效能。這些效能通常自動外溢,受益者無須付費,即可得益,造成森林資源資產的評估價值偏低。
5、管理的艱巨性:與其它資產相比森林資源資產的安全管理任務十分艱巨。森林資源資產漫山遍野地定位在廣闊的林地上,即不能倉儲,又難以封閉,使其安全保衛十分困難。火災、蟲災、盜伐等人為或自然的災害很難控制,就是說:森林資源資產容易流失,增加了風險損失的可能性。森林資源資產的經營必須引入風險機制,才能使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森林資源資產認定
林地資產的認定
根據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林地的認定:鬱閉度在0.2以上的喬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採伐跡地、火燒跡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的宜林地。另外,某些不能定為林地資產的的林地,目前只能作為資源或潛在的資產存在,但隨著經營條件的改變,可能轉入資產。林木資產的認定
林木資產是具有資產屬性的林木的總和,根據森林法,林木資源按其功能主要可分為:用材林、防護林、經濟林、薪炭林和特殊用途林五種。在這五大林種中:1、經濟林一般應全部認定為森林資源資產。因為它的產權通常較明確,並可實施有效的控制。而且它以生產果品、油料、飲料、調料、工業原料和藥材為目的,通常有較多的投入和較高的經濟效益。
2、用材林和薪炭林的大部分應認定為森林資源資產,不能認定為資產的主要有:
(1)產權關係不明確的用材林和薪炭林;
(2)經營主體無法進行事實上有效控制的用材林;
(3)生產條件惡劣或林分質量極差,無法產生經濟效益不能作為經營對象的森林。
3、防護林較為特殊,有些防護林雖以防護效益為主,但仍可產生較大的直接經濟效益,如農田牧場防護林、護路林等,則應該認定為森林資源資產。其它的防護林由於其產生的社會生態效益為社會所共有,且難以用貨幣計價,它們暫時只能作為潛在的資產而不能直接認定為資產。
4、特殊用材林情況也很複雜,它的經營目的多種多樣,它們中間有一部分產權明確也不能作為森林資源資產,例如:以保護軍事設施和軍事屏障為主要目的的國防林,自然保護區內的禁伐林等。但有些特用林以培養種子為目的母樹林,教學、實驗林場的實驗林,防止污染,減低噪音為目的環境保護林等在實現目的的前題下,仍有較大的經濟較益,可以作為資產經營。
野生動、植物資產的認定
林區野生動植物是森林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產生不是人類勞動的產物。傳統的認識是將其作為資源來管,而不認定是資產。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其價值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而且經營方式也朝著多樣化與綜合利用的方向發展。在林中對野生動植物採取管護和經營利用的措施有效控制,如建狩獵場等,這類野生動植物應認定為森林資源資產。其它的野生動植物資源只能作為潛在性資產。森林景觀資產認定
景觀是一個系統概念,森林景觀是森林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林區中的山、水、石、大氣、光照、動物、植物等各種生物和非生物要素的組合,稱為森林景觀。森林景觀的開發利用是隨著森林旅遊的興旺而興旺起來的。森林景觀的開發,經營是以森林旅遊為目的,以林地的開發為基礎。森林景觀能被認定為森林環境資產,除了其產權要求外,關健是看當地的旅遊發展水平。交通條件好,森林環境優美,可以吸引遊客的景觀資源可以認定為森林景觀資產;地處邊遠,交通困難,雖然環境優美,但無法吸引遊客的景觀在當前僅能是資源而不能作為景觀資產。森林資源資產評估
資產評估的概念
資產評估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客觀存在的經濟範疇。所謂資產評估就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專業機構和人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根據特定的目的,遵循適用原則,依據法定程式,選擇適當的價值類型,運用科學方法,對資產的價值進行評定和估算的行為。資產評估的實質是一種對資產價值的判斷,它是評估者根據所掌據的市場資料和資產資料,並對現在和未來市場進行多因素分析的基礎上,對資產所具有的現時市場價值進行估算。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概念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是指評估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在評估基準日,對特定目的和條件下的森林資源資產價值進行分析、估算,並發表專業意見的行為和過程。森林資產的評估是整個資產評估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以森林資源中具備資產條件的部分資源〔森林資源資產〕為對象,進行市場價格的判斷。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是一項技術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從業者不僅要掌握一般資產評估的理論和技術,而且還要了解森林資源本身特殊的生長變化規律、森林的經營技術和調查技術等,其知識結構既涉及林學採運的專業知識,又涉及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等方面的知識,要求多科學的協同工作。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與一般資產評估不一樣,它是一種動態的、市場化的社會經濟活動。森林資源資產作為一種能帶來收益的商品,其本身的價值量是由特定時期創造該資產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所決定的,它的貨幣表現形式為價格,卻要受到市場供求關係等客觀因素所影響。因此,特定時間、特定地點條件對某一森林資源資產進行評估的結果與其價值量不可能完全相符。森林資源資產的評估是為特定的目的服務的。同樣的森林資源資產因評估的目的不同,所採納的評估標準和評估方法就可能不同。所得的結果也就不同。在某種意義上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結論只能是一種判斷性意見。通常是建立在外部環境,按技術上的可能性,經濟上的合理性而進行充分分析的基礎之上的,它會隨各種因素的變化而變化。這構成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特殊性質。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特點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與一般的資產評估一樣具有以下特點:1、政策性 根據我國的國情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國家有一定的政策規定。當前最主要的有,國務院頒布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林業局頒發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規範(試行)》以及各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而制訂的《ㄨㄨ省森林資源資產轉讓條例》等等。對資產占有單位在什麼情況下應進行資產評估,以及評估的範圍、評估的組織管理原則、程式、方法及其法律責任都作了明確的規定。這是對資產評估工作的政策要求,還有資產評估價格。同一產品有不同的價格,有些產品特別是林產品的價格在很大程度上受國家規定的稅費影響,這就使之更具有政策性。
2、技術性 要對森林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出一個相對準確的數字,必須經過一系列複雜而細緻的技術工作。對每一項森林資源資產,在評估其價值之前,評估人員必須先到現場進行勘察。不僅是查對數量,而且要勘察其質量。詳細了解該森林資源資產的樹種組成、林齡、鬱閉度、樹高、胸徑、蓄積量以及生產成本、生產條件等情況,才能正確計算其評估值。這項工作具有嚴格的科學和技術要求,這不是一般人或一個人能完成的,必須具有專業技術人員〔各類〕才能勝任。
3、專業性 一是要求評估機構的專業性,二是參與資產評估的人員應該有一定的林學專業技術素質和豐富的財務、統計、審計實踐經驗。
4、綜合性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是一項複雜而細緻的工作,從而要求評估人員的知識和經驗必須具有全面性,在評估中對資產的諸多因素大部分要用確切的數據進行計算、分析和綜合。因此評估人員應具有相應的知識,一名評估人員不可能完全具備與資產評估工作相適應的全面的技術和知識,必須要有一個具有多方面知識的群體,做到最佳化組合,相互取長補短。評估人員不僅要有多方面的知識還要有較高的智力水平〔如觀察能力、思維能力、溝通能力等〕,豐富的實戰經驗和較強的工作能力。
5、時效性 作為一個林業企業來說,森林資源資產的數額和結構都不可能是靜止不變的。一方面物價經常變動,另一方面森林資源資產本身也在不斷生長,評估結果只能說明一個林業企業在某一個時點的森林資源資產狀況。隨著時間的推移,森林資源資產必然會發生變化,並產生較大的差距,因此確定了的評估結果只能在一定期限內有效。我國的規定是從評估基準日起評估結果一年內有效。
6、規範性 資產評估是一項複雜而嚴肅的工作,決不能具有主觀隨意性。為了確保評估結果的真實性,要求評估結果的全過程都要按照一定的規範進行,比如評估的組織管理、原則、程式、方法以及評估報告書的內容都有具體的要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
7、公正性 資產評估是按法定或公允的準則和規程進行的,具有公允的行為規範和業務規範,為公正性奠定了技術基礎。評估人員應當是與資產業務沒有直接利益關係的第三者,這是公正性的組織基礎。
8、權威性 評估結果將作為資產經營和產權變動底價的依據。作為一個企業來說經確認的評估結果可據以調整帳務,這就從客觀上要求評估具有權威性。
9、責任性 資產評估結論應當是真實可靠的。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要經得起檢驗和推敲,而且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而來不得半點馬虎,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10、風險性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是依據相關資料的可靠性,對森林資源資產價值作出的一種模擬價格,這種模擬價格是評估人員主觀對被評估資產的客觀反映。其價格的準確程度如何取決於所蒐集到的資料情況,以及評估人員的道德素養和業務水平的高低,可以做到的儘可能準確,但不可能做到絕對準確。但評估機構要對評估結果負法律責任,這又使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具有很高的風險性。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的編寫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所需資料
森林資源資產由於所具有的經營的永續性、再生的長期性、分布的遼闊性、功能的多樣性、管理的艱巨性等特點,其評估有別於其它一般資產的評估,所需資料也不同。對於不同目的、不同種類、不同範圍的森林資源資產,其評估所需資料也不同,這些資料的一部分要求森林資源資產的占用單位提供,但相當一部分則要求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單位和評估人員調查收集。1、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所需材料
(1)森林資源資料:
a.森林資源資產清單(以小班一覽表或調查薄形式按小班提供)。
b.各類森林資源統計表:
Ⅰ各類土地面積統計表;
Ⅱ類森林蓄積統計表;
Ⅲ用級林各優勢樹種各齡組面積、蓄積統計表;
Ⅴ用材林各經營類型各齡級面積蓄積統計表;
Ⅵ人工林各經營類型各年度面積蓄積統計表;
Ⅶ經濟林、竹林面積統計表;
Ⅷ近、成、熟林各樹種面積、蓄積表。
c.圖面資料:
Ⅰ森林資源分布圖;
Ⅱ林場林相圖;
Ⅲ林場小班地形圖〔1∶ 10000,1∶25000,1∶50000比例尺〕。
(2)森林資源權屬資料:
a.縣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山林權屬證書及林權證書清冊;
b.山林權權屬圖;
c.有關森林經營的契約,協定書等;
d.縣以上人民政府山林權屬糾紛處理辦公室的有關山林權處理決定,證明。
(3)森林經營資料:
a.林場概況資料;
b.林場森林經營方案;
c.林場森林採伐限額指標及說明;
d.木材銷售及價格〔含產量、樹種、材種及不同徑級的價格說明〕;
e.各樹種、材種、不同胸徑、樹高的出材率及主要材種的平均出材率;
f.森林採伐成本〔採伐工價,各階段生產工序的定額,及難度係數,各工序的生產成本,集材及林道修築的情況及成本〕;
g.營林生產成本〔營林工價,苗木及肥料,各工序生產難度,定額,平均生產成本,護林防火成本〕;
h.銷售及稅費〔侖儲及銷售成本,各種稅收及計稅方式,各種稅金及計算方法〕;
i.管理費用分攤情況;
j.各種測樹及經營用表〔各樹種,各材種出材率表,立木材積表。積森林經營類型設計表〕。
2、經濟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所需資料
(1)資源資料:
a.經濟林資源資產清單(以小班一覽表或調查薄形式按小班提供);
b.經濟林分樹種、年度的面積統計表;
c.林地地形基本圖〔1∶10000,1∶25000,1∶50000比例尺〕;
d.各種經濟林資源資產的發育階段劃分標準。
(2)森林資源權屬資料:
a.縣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山林權屬證書及林權證書清冊;
b.山林權權屬圖;
c.有關森林經營的契約、協定書等;
d.縣以上人民政府山林權屬糾紛處理辦公室的有關山林權處理決定、證明。
(3)森林經營資料:
a.各種經濟林產品近年價格;
b.待評估資產近年各經濟林產品的產量;
c.各經濟林營林標準、定額與成本;
d.經濟林的採集及資料成本;
e.經濟林產品的稅費標準及計算方法;
f.管理費用分攤情況。
3、景觀資源資產評估報告所需資料
(1)資源資料:
a.景觀資源清單;
b.景觀資源分布圖;
c.景觀資源基本圖;
d.景觀資源資產評估資料〔包括地質、水文、地貌、動植物、天文等評價及區位、交通、適游期、知名度、市場需求等到資料〕;
(2)森林資源權屬資料:
a.山林權證書;
b.山林權屬圖;
c.咐屬設施產權證書;
d.景觀經營有關各種協定、證書。
(3)經營材料:
a.景區經濟地理資料〔咐近地區主要城市、人口及經濟狀況〕;
b.距主要城市距離及旅遊成本;
c.景區近年經營財務會計資料〔景區近年各類經營收入、各類經營成本、原投資及投資收益、稅收交納情況、景區近年經營淨收益〕;
d.景區近、遠期發展規劃;
e.近期遊客動態資料預測資料;
f.現有咐屬設施的投資額及收益率。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編寫內容
可以分為十一個部分來編寫:1、基本情況 包括地理位置、氣候、土壤、交通條件、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以及林地資源占有單位具體經營實際和現況及安置情況的說明。
2、評估對象與範圍 包括評估森林資源的種類、面積、林班等到情況。
3、評估目的 包括評估對象的種類、年限。
4、評估基準日 基準日的選定既以那天的價格為計價時間。
5、評估依據 當前最主要的有國務院發布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林業局頒發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規範〈試行〉》以及各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而制訂的《ㄨㄨ省森林資源資產轉讓條例》等等。
6、評估方法 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林業局頒發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規範〈試行〉》中的方法進行。
7、評估過程 包括前期準備工作〔時間〕,現場評估工作〔時間〕,後期報告工作時間。
8、森林資源清查情況與結果 以調查結果為主,並咐報告於後。
9、評估結果 具體算至價格〔用人民幣結算咐表說明〕。
10、評估說明 包括報告的具體說明、時間、咐表的效力等。
11、咐件
(1)林地資源資產評估結果匯總表;
(2)林木資源資產評估結果匯總表;
(3)森林資源調查報告;
(4)產權證明複印件;
(5)森林資源產權屬圖;
(6)森林資源林業基本圖。
二00七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