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梅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1年6月組建成立,原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10年改為地方管理,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是《藥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執法主體,承擔著對梅州市轄區內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和使用全過程的監督管理,以及對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職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局內設9個科室,分別為:辦公室、人事科、監察室、藥品安全監管科、流通監管科、保健品化妝品監管科、醫療器械監管科、餐飲監管科、稽查分局,一個直屬事業單位是梅州市藥品檢驗所。
監管業務
目前全市有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簡稱“三品一械”)生產、經營(兼營)企業和使用單位共7800多家,其中:藥品生產企業16家,批發企業49家,零售企業1475家;醫療器械生產企業11家,批發企業53家,專營門店99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6家,專營企業128家,兼營企業1447家;化妝品生產企業5家,經營企業1120家;醫療機構藥械使用單位3500多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二)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組織實施省有關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監測計畫,負責收集上報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負責對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組織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
(四)監督國家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的執行,組織開展相關產品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五)組織實施中藥與民族藥的質量標準和監督管理規範、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及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六)監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以下稱特殊藥品)。
(七)監測經核准的藥品、保健食品和醫療器械產品廣告。
(八)對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組織開展相關產品質量抽驗工作。
(九)指導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指導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科研實驗、臨床試驗和檢驗工作,並指導審評認證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9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財務裝備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參與起草規範性檔案,承辦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法制工作;協調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建、裝備規劃及機關財務計畫,安排管理有關項目經費;組織編制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經費收支預算、決算草案;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政府採購、內部審計、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協調科。
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標準;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組織實施省有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收集上報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監督國家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標準的執行;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範;核發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監測經核准的保健食品廣告。
(四)藥品安全監管科。
監督國家藥品標準的執行;組織實施藥品生產、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藥物臨床試驗、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管理特殊藥品;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指導本地區藥品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
(五)藥品流通監管科。
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核發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監測經核准的藥品廣告。
(六)醫療器械監管科。
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的執行;監督實施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承擔第一類醫療器械註冊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監測經核准的醫療器械廣告。
(七)稽查分局。
對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擬訂、組織實施全市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抽驗計畫,負責受理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質量方面的舉報投訴;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產品召回工作;指導和監督本系統的稽查執法工作。
(八)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等有關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審評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九)監察室(與紀檢組、黨辦合署)。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黨群、工、青、婦、計畫生育等工作。
下屬單位
下屬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所 |
梅縣局 |
平遠局 |
大埔局 |
五華局 |
興寧局 |
豐順局 |
蕉嶺局 |
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後勤服務人員數4名。
其他事項
(一)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市衛生局負責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二)梅州市藥品檢驗所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
(三)用於綜合行政執法的編制另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