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糧食局

(三)規劃綜合科。 (九)糧食調控科。 (十)糧食管理科。

簡介

根據《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梅市發〔2009〕63號),設立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梅州市糧食局),為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將擬訂和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產業規劃及產業規定職責劃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經濟運行監測、投資項目管理、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經濟體制改革、投資核准目錄、糧食安全和應急等巨觀管理的職責。
2.加強監測和分析能源安全狀況,研究能源開發、利用與合作,完善對能源產業的管理,推進能源結構戰略性調整,擬訂能源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的職責。
3.加強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的職責。
4.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需報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外,由行業管理部門制定。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規定,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規定的建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和國內外經濟形勢及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三)研究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財政、土地、金融體制改革規範性檔案的制定,提出落實投資融資發展戰略和對策建議。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市重大項目布局,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銜接平衡需要市政府安排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市級財政性投資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重大境外投資項目;發布投資信息,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對策建議;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協調重大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檔案,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和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研究能源開發和利用,提出綜合能源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基礎設施方面的發展與合作,開展能源對外合作。
(八)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並進行監測評估。
(九)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總量平衡計畫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糧食等重要物資儲備。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對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對策。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糧食流通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糧食工作的地方性制度,並監督執行;研究擬訂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地方糧油儲備規模、總體布局與收儲動用計畫的建議;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油的規模和購銷計畫建議,指導全市糧食平衡。負責全市軍糧供應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市糧食流通設施、糧油倉儲設施的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全市糧油安全儲存;制定市級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市級儲備糧、代儲的中央、省級儲備糧油的庫存、質量和安全情況。協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風險基金;匯總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審核、匯總全市糧食行業財務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工作。負責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建立並完善糧油市場信息網路,搞好市場預測,監測分析糧食供求形勢,完善糧食應急機制,確保糧食安全。
(十三)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十四)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糧食局)設1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安全、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局機關人事管理、財務資產、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的報批、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局機關黨務、紀檢、監察、共青團、婦女、工會等工作。
(二)秘書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和勞動工資、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三)規劃綜合科。
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對策;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監測和評估中長期規劃實施情況,提出規劃調整意見;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監測預測經濟運行,組織研究和提出經濟預測目標,提出巨觀調控的目標、對策和建議,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
(四) 產業協調科 (與經濟體制改革科合署)。
綜合分析工業、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工業、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和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事項,統籌工業、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規劃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規定,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協調重大技術裝備的發展和推廣套用;協調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組織擬訂促進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組織推動技術創新、產學研結合及相關自主創新基礎能力建設;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意見;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區域協調發展的對策建議;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協調各類開發園區的重大問題;提出推進縣域經濟發展的戰略和對策建議;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以及相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五)投資管理科(與市重點項目辦公室合署)。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提出促進社會投資和涉外經濟體制改革的對策建議;組織協調確定重大項目建設布局和市級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和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審核上報鼓勵類投資項目確認書;負責國債和利用外國貸款的巨觀監測和預測工作;承擔社會投資登記備案項目綜合管理和投資信息發布工作;協調推進政府投資非經營性代建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全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規劃重大項目布局,擬訂市重點項目年度投資計畫,綜合協調重點項目建設,督促檢查市重點項目計畫執行情況,組織協調市重點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市重點項目建設管理政策建議。
(六)農業財貿科。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統籌農業、林業、畜牧、水產、水利、土地利用、氣象、現代物流業等發展戰略、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編制下達農林水利等投資計畫;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負責建設用地指標的總量控制;銜接平衡土地利用與基礎測繪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配置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農村體制改革和小城鎮發展的建議;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提出貿易發展戰略和對策建議;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工作,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市內儲備,組織實施糧食等重要商品進出口計畫;研究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分析財政、金融形勢,參與財政、稅收問題研究;組織協調促進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發展等融資重大問題;承擔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審核上報工作。
(七)交通能源與環境氣候科。
綜合研究分析經濟社會與綜合交通運輸、能源、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統籌綜合交通運輸、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參與編制礦產資源和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提出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對策建議;協調推進清潔發展,提出發展低碳經濟的對策建議;協調推進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發展工作;參與能源預測預警、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
(八)社會發展科。
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統籌社會事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社會發展領域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情況,提出相關對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九)糧食調控科。
研究擬訂全市糧油流通和儲備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儲備、儲備糧庫等重點設施建設計畫,監督檢查計畫執行和各級糧食總量平衡落實情況;協調執行糧食工作考評制度;負責全市糧食統計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糧食流通管理的法規,加強城鄉糧油市場管理;監測分析糧食供求、價格形勢;負責軍隊糧油計畫供應管理;指導檢查城鄉糧食供應,協調和幫助災區、水庫移民、缺糧貧困地區、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應付突發事件所需的糧食供應;組織實施糧食應急體系建設;指導、檢查全市軍供網點和糧油流通網點的建設,指導和組織實施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
(十)糧食管理科。
負責全市和本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和省儲備糧的代儲工作,市級儲備糧油的收儲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執行國家糧油質量標準和糧油檢測制度;指導和檢查糧油的保管、儲存安全和推陳儲新;協調落實政府動用儲備糧的應急指令設施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協調和指導全市糧油倉儲、提出和組織實施糧食倉庫建設、維修計畫。組織鑑定、推廣糧油儲藏安全新技術;指導農村糧食儲備工作;指導、檢查有關糧食政策的貫徹執行;協調全市糧食總量平衡、巨觀調控和儲備管理工作。
(十一)糧食經濟管理科。
負責編制全市糧油收購、儲備和軍供所需資金計畫並協調落實;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風險基金;負責專項資金補貼,儲備糧油費用的撥補、結算及清收債務等管理工作;管理糧食基建財務和資金;負責機關財務、會計工作;彙編全市糧食財務報告。
(十二)糧食監督檢查科。
擬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流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地方儲備糧計畫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全市糧油安全儲存,代儲各級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負責各級儲備糧代儲條件申報工作;指導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三)重大項目稽察辦公室。
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和日常監測工作;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縣(市、區)人民政府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的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和省安排本市投資項目、市級財政性投資項目和市屬非經營性代建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行監督和檢查;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對違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十四)系統黨委辦公室。
負責和指導系統內各單位的黨務、紀檢、監察、共青團、婦女、工會等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糧食局)機關行政編制3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含1名副局長兼市糧食局局長),市糧食局副局長2名,總經濟師1名;市重點項目辦公室副主任(兼投資管理科科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2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5名。

五、其他事項

梅州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為市發展和改革局直屬行政機構,正科級建制,負責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編制另行核定。

地理位置

地址:三板橋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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