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史簡介
梅家村源於清朝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墾利縣(原屬利津縣)梅家莊王在發一戶遷此種地,後漸成村莊,村名沿用“梅家莊”至今。1983年從利津縣劃歸河口區,1991年河口區人民政府命名為梅家村。
經濟發展
1960年——1964年自然災害加上黃河水入侵,民眾生活陷入困境。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村黨支部帶領民眾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一系列方針政策,1980年底至1981年,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1982年全村土地承包到戶,從此結束了“生產靠隊長指揮,社員憑工分吃飯”的歷史,實現了土地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確立了農民自主經營的主體地位,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逐步改善,村容村貌也不斷改觀。1985年全村通電,1989年通公路,1989年通水。
1984年河口區成立,該村劃歸河口區。1988年該村推行“雙田制”改革,初步解決了農村剩餘勞動力與土地少的矛盾,發展農業與發展二、三產業的矛盾。2000年開始實行土地延長承包期限三十年不變的政策。大力發展農業生產,走上了致富道路,人均純收入由1984年的400元增加到2006年的4500元。現在村中多種植棉花,大棚蔬菜也成為該村的支柱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