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內澤斯被逐

梅內澤斯被逐是澳門事件。發生於1750年。

事件介紹

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梅內澤斯出任澳門第44任總督梅內澤斯上任後,不僅頻頻與中國官方發生衝突,而且用極為殘暴的手段統治澳門的葡萄牙人,留下了一個“老虎”的惡名。梅內澤斯的肆意妄為很快激起葡萄牙官員和市民的公憤。當地最富裕、最有影響的市民羅沙與市議員們一起策劃驅逐梅內澤斯的行動。羅沙勸說中國官員給葡印總督寫信,聲討梅內澤斯的罪行,並於1749年4月向葡印總督上達澳門居民有關驅逐梅內澤斯的請求。葡印總督決定罷免梅內澤斯,任命海軍上校美露為新澳督,命令果阿高等法庭的法官庇利那迅速前往澳門,仔細查核人們對梅內澤斯的指控。庇利那於1749年8月抵達澳門後,先後揭發、控訴梅內澤斯罪行的葡萄牙居民達80餘人,廣東方面也派已被免職的海防同知張汝霖及香山縣令暴煜參與了對梅內澤斯案的勘問。經過審判,罪行確立,這頭兇惡的“老虎”被遊街示眾,並於1750年1月27日被押回果阿。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