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金奎[原國民政府四川大竹籍軍官]

梁金奎[原國民政府四川大竹籍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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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金奎,原國民政府四川大竹籍軍官,欺壓殘害人民,解放後被正法。

個人經歷

幼好動,讀書三月即輟學。1937年,投川軍楊森部充任勤務兵、班長。抗日戰爭爆發,隨楊駐安慶。日軍陷蕪湖時,楊森走湖北,其部下朱亮統兵兩營,自稱“抗日游擊隊”司令,以梁為副官,開進望江城,哄搶國防鹽,被地方武裝陶太平、吳萬年兩部合力擊敗。梁見勢不妙,背離朱亮,潛伏城內,窺伺時局。

1939年縣城淪陷,梁乘機大肆活動,與戰時安徽渡江管理處警衛隊長劉澤久攀上同鄉關係,經幾度周旋,劉將梁補入警衛隊雇用名額,私授以分隊長職稱。從此往來於大江南北,暗植黨羽,網羅散兵游勇,奪取大批槍枝。實力擴充後,便背叛渡江管理處,自封“抗日游擊大隊長”,公開向地方攤派糧餉。事經告發,縣政府督促駐軍“十一游”圍剿,梁連夜逃至淪陷區附近的寶興圩,依仗敵偽勢力掩護脫險。這時恰有國民黨某部保護長江航行路燈負責人失職懼禍,被梁誘降,又擴充了武力。梁這時已擁有官兵600餘人,輕重武器400餘支。1941年,梁用大量錢財賄賂國民黨四十八軍軍長蘇祖馨疏通省保全司令部,將其部收編為“泊湖水警大隊”。時安徽省主席李品仙巡視太湖,梁買通“十一游”支隊長潘覺民向李推薦,才得以正式收編,並責令其圍剿湖區新四軍抗日游擊隊。梁實行“見了石頭也要砍三刀”的殘暴政策,在團山附近殺害沿江大隊指導員周靜軒等3人,繼後又夥同桂系176師528團及“十一游”合剿駐望宿湖區新四軍,打死打傷士兵多人。

梁率領泊湖水警大隊長期駐紮在徐家灘、壬辰占一帶,任意攤派糧油和徵收捐稅,並派一個中隊常駐望、懷交界的官洲,以查禁資敵物資之名,行搶劫行商旅客之實;又授命特務排長楊洪元,出沒江邊,搶劫民財。為牟取暴利,梁還令親信在八保洲種植罌粟,流毒地方。經過幾年的橫徵暴斂和縱兵搶劫,一個窮途小卒,竟大發橫財。他除占有大量金銀細軟外,還占有油坊、染坊、工廠、魚湖、柴場、洲田、木船以及縣城、吉水、安慶等處的房產。他占有一妻三妾仍嫌不足,又辦起戲班,招收太、宿、望三縣民間少女,名為培養“演員”,實則供其玩樂。

梁金奎,貌似和善,心極殘暴。他善於“匿怨而友其人”,“殺人不形於色”。大隊副吳鈞楷是梁的同鄉好友、出川的引路人,一次議事,見吳有不滿神態,於是佯笑送客,暗拔手槍,斃吳於門外,駐軍138師某營營長李日華與梁素友善,因梁曾隨李部在太陽山伏擊日軍時怯陣不前,為滅口隱惡,遂邀李到泊湖的船上煮酒敘舊,談笑中,乘李不意,將李縛石沉湖中。徐家灘九良廟旁,壬辰占的白馬山畔,數不清的“土饅頭”,均是被他殺害的老鄉的屍骨堆。據說這還是“優待”,他殺人一般都是暴屍荒野或推下湖去餵魚。他雙手沾滿人民鮮血,僅長嶺韓店的平泊村就有李滿甲等6人死於他屠刀之下。

對於梁金奎的罪惡行徑,在風雨飄搖的舊中國,人民對他無可奈何,只有怒目視之而已。一有識之士曾借《詠蟹》詩諷之,詩云:“草澤橫行西復東,無腸公子亦英雄,利兵堅甲終難恃,不出漁人籠籪中。”(載1945年《皖報》副刊)

成就榮譽

1949年春,解放大軍壓境,梁攜妻妾投奔江西樂平的劉汝明部任營長。江西解放後,龜縮安慶。1950年解至望江,10月7日在縣城公審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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