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縣國家稅務局

(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機構概況

梁山縣國家稅務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56人,提前離崗人員39人,離退休人員57人。縣局機關內設8個行政管理科室,辦公室、稅政管理科、徵收管理科、稅源管理科、計畫統計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辦稅服務廳;設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5個管理分局,城區稅務分局、拳鋪稅務分局、經濟開發區稅務分局、小路口稅務分局、徐集稅務分局、韓崗稅務分局。

主要職責

梁山縣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機構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稅源和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促進本地區經濟發展。(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家稅務分局領導班子。(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和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十二)負責組織本系統稅收科研、學術交流以及科研成果鑑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十三)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十五)承辦市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何樹峰,男,漢族,1976年9月參加工作,歷任汶上縣稅務局股長、分局長,汶上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嘉祥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現任梁山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主持全局的全面工作。
劉光,男,漢族,1973年5月參加工作,歷任梁山縣稅務局所長,梁山縣國家稅務局楊營分局局長,徵收分局局長,現任梁山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信息中心、稽查局。
王青,女,漢族,1982年12月參加工作,歷任梁山縣國家稅務局稅收管理科副科長、人事科科長、徐集分局局長、稽查局局長、城區分局局長,現任梁山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人事教育科、監察室。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財務、裝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稅政管理科(股)
負責流轉稅、車購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系統的管理、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管理和檢查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審計、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
3、 徵收管理科(股)
負責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實施,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普通發票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普通發票的計畫調撥、保管、發售、核銷等管理及日常檢查工作。
4、人事教育科(股)
負責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5、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
6、計畫統計科(股):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
7、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負責辦理各種資格認(核)定和稅收證明。
8、稅源管理科(股)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等稅種的管理業務;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
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派駐機構

稅務分局主要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負責納稅服務及所轄縣(市區)範圍內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等“同城通辦”涉稅業務。
具體設定情況見附表。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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