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弘羊(公元前152~前80)
正文
西漢政治家。洛陽(今屬河南)人。出生於商人家庭,13歲選入宮廷做漢武帝的侍中。後任治粟都尉、大司農、御史大夫等職。漢昭帝時因參與燕王旦等人策劃的謀反事件被處死。桑弘羊持法家觀點,為漢武帝時實行的嚴刑峻法辯解。他以朝廷代表身份出席鹽鐵會議,同與會儒生文學、賢良60餘人進行辯論。參加會議的儒生認為,法律是一種制止邪惡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國家的最好辦法。他們強調“德治”,認為“治民之道,務篤其教而已”;主張“德主刑輔”,斥責武帝以來實行“廢仁義之術,而任刑名之徒”的政策,必然招致亡國之禍。桑弘羊反對上述論點,認為治國必須用法律鎮壓“撫弊之民”,強調只有“繩之以法,斷之以刑”,才能“寇止奸禁”;譏諷儒生提倡“教化”,“欲廢法以治,是猶不用隱括斧斤欲撓曲直枉也”。儒生認為,治國“務和而不務威”,“政寬則下親上,政嚴則民謀主”,依靠“嚴刑峻法”治理國家,是不會長久的;主張適用法律應該“輕重各服其誅”,“刑罰中,民不怨”。桑弘羊不同意上述論點,竭力讚揚商鞅“禁奸止過,莫若重刑”的輕罪重刑論,認為“網疏則獸失,法疏則罪漏”;百姓公然犯法,是因為“罰罪之輕也”;“千仞之高,人不輕凌;千鈞之重,人不輕舉”,只有實行“輕罪重罰”,才可以收到“累其心而責其意”的效果,從而制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