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施
圖書館設有辦公室、采編部、參考諮詢部、信息技術部、閱覽部、流通部等6個部門,實行全開架借閱和計算機管理,提供外借、閱覽、文獻檢索、讀者教育、參考諮詢、文獻複製等多種服務。目前有工作人員29人。其中高級職稱2人,中級職稱12人,研究生6人,83%的人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圖書館設有現刊閱覽室、過刊閱覽室、工具書閱覽室、電子閱覽室等4個閱覽室和1個自習室。每周開放時間達100小時以上。
圖書館以“讀者第一、服務育人”為宗旨,不斷拓展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方式。通過大幅度地延長開放時間,積極開展參考諮詢、文獻信息定題檢索、網上預約與續借、網上電子公告、圖書催還、網上信息資源導航以及舉辦各類講座、培訓,成立圖書館讀者協會等形式,提供多層次、多形式的讀者服務,取得了良好成效。
圖書館將按照“加快步伐、務求先進、完善網路、突出功能、強化服務”的指導思想,進一步完善數位化資源信息系統建設,為學校師生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優質的服務,並立足學校、面向社會,不斷開拓新的服務項目。同時,積極參與全區和桂林市的專業學術交流活動,推動圖書館間的交流和合作,努力開展專業技術研究,提高圖書館學術研究水平,不斷完善自身建設,為教育事業、為廣西經濟社會建設發展貢獻力量。
讀者須知
1.讀者出示本人借閱證,並按工作人員要求登記或取代書板後,方可進入閱覽室和書庫,嚴禁使用他人借閱證。
2.不帶書包、袋子及自己的書刊進入閱覽室和書庫(特殊規定除外)。
3.每人一次只能取閱書刊1冊,閱後請放回原處。
4.讀者對借閱的書刊需加以愛護,借閱時應當面翻頁檢查圖書污損情況,如發現污損、缺頁等情況,應提示工作人員並加蓋印記,以分清責任。否則,由借閱者承擔責任,並按規定罰款。
5.污損、毀壞書刊的,按圖書館相關規定執行。
6.未經辦理外藉手續的書刊,不得擅自帶出館(室)外,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7.讀者離校時,必須將所借圖書全部還清,辦理退證手續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借閱證辦理
一、借閱證辦理
1.新入校的新生以班為單位統一到圖書館辦證室辦理。
2.教師辦證需持系部證明或人事處名單到圖書館辦證室辦理。
3.辦證需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張。
二、借閱證掛失/補證/換證
1.借閱證丟失後應立即到圖書館流通部掛失,掛失時應出示個人有效證件(學生證/工作證/身份證)。掛失後,讀者可到圖書館辦證室申請補辦借閱證,補辦借閱證時需持本人學生證,並交納5元補辦證費。
2.掛失前借閱證上所借圖書由讀者本人負責歸還或賠償。
3.取證時需持學生證、工作證等有效證件。
4.新辦理的借閱證因條形碼模糊,計算機不能辯識,需要重新換的,由圖書館辦證室免費更換。
5.借閱證因保管不善或撕毀、摺疊、污損等損壞嚴重無法使用的,更換時,需收費5元,並交回原借閱證。
6.學生畢(結)業或退學、開除或教工調動等原因離開學校時必須還清所借圖書,將借閱證交回圖書館,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借閱證如果丟失,按每證2元收取報損費。
三、校外讀者借閱證辦理
1.辦證範圍:
1.1與本校有長期業務往來的市內單位的專業人員。
1.2桂林市高校的教職工。
1.3長期在本校內居留的專業技術人員。
1.4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
2.辦證手續:符合辦證條件的人員須先向圖書館提出申請,經圖書館審核批准後,由辦證室辦理借閱證。
3.收費標準:
3.1押金: 100元(暫定),隨情況變化可適當調整。
3.2管理費: 10元/年(暫定),隨情況變化可適當調整。
3.3辦證費:按當年辦證標準收取。
4.校外讀者的借閱證,從頒證之日起,滿一年驗一次,由辦證室收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