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3年由埃爾南斯德(Francisco Hernandez)所建,隨即成為經濟中心。由於長期是尼加拉瓜保守黨總部所在地,多年來一直對該國的政治生活具有重大的影響。它與遠處其北的尼加拉瓜自由黨的中心萊昂市,是政治上和商業上激烈的競爭者。尼加拉瓜的首都馬那瓜在上述兩舊城之間建立,即為一種政治上的妥協。在17世紀時,格拉納達多次遭加勒比海海盜搶劫。美國海盜威廉·沃克於1857年曾洗劫並焚燒該城。
格拉納達是尼國第三大城,為典型的西班牙式城市。房屋大都只有一層,但有許多府邸;教堂宏偉,裝飾華麗。格拉納達是工業中心,生產家具、肥皂、服裝等。該城又是太平洋鐵路終點站。人口約91,929(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