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知識產權局

根據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株洲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株發[2001]16號)精神,株洲市知識產權局是市人民政府授權主管全市專利工作和協調統籌智慧財產權事宜的副縣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專利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訂並組織實施本市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
二、負責《專利法》等有關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與培訓工作。
三、負責本市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調處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冒充專利行為,依法主持聽證;為政法機關提供涉及專利案件的諮詢意見。
四、做好專利實施的協調工作,加快專利技術向生產力轉化;負責專利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組織制訂全市專利信息網路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規劃的實施。
六、負責市智慧財產權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市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和市發明協會的工作。
七、指導、監督本市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
八、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科學技術局交辦的其他工作。[1]
株洲市知識產權局設辦公室、專利管理科、法規科、協調科四個職能科(室)。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報告起草、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接待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幹部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行政後勤工作;
專利管理科
負責制訂、實施全市專利工作規劃、專利信息網路發展規劃;負責專利統計分析研究工作,為政府巨觀決策提供信息服務;負責企事業單位、縣(市)區的專利工作的聯絡及業務指導;負責專利文獻的管理、利用以及專利信息的發布,參與技術資產評估及其確認;負責專利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市專利中介服務機構。
法規科
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和專業培訓工作;負責本市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調處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冒充專利行為,實施專利糾紛案例、涉外專利案例報告制度;指導縣(市)區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工作;協助人民法院做好專利案件的審理,為政法機關提供諮詢意見;管理專利執法隊伍;指導全市技術、產品進出口中的有關專利工作。
協調科
負責制訂全市智慧財產權發展計畫;負責協調本市各部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負責專利聽證工作;指導市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和市發明協會的工作;承擔市智慧財產權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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