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5年08月,任工商銀行太原市分行黨組成員、副行長;
1998年11月,任工商銀行山西省分行營業部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01年05月,任工商銀行大同市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
2002年07月,任工商銀行大同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05年09月,任工商銀行運城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07年07月,任太原市商業銀行黨委副書記、行長、副董事長;
2009年02月,任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
2009年08月,任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行長。
人物榮譽
中國工商銀行EMBA核心課程研究生班,獲畢業證書。
榮獲太原市人民政府授予勞動模範和特級勞模,榮立山西省、太原市勞動競賽委員會命名的個人一等功,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級勞動模範,並參加全國勞動模範大會,大同市人大代表,大同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山西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太原市總商會副會長。
違紀被查
2018年9月17日訊息: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行長栗建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2月7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訊息,經查,栗建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給予他人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對主管工作存在違規問題失職失察;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參與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貸款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犯受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他人財物,涉嫌犯行賄罪。栗建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長期擔任金融企業領導,本應牢記黨的宗旨,遵紀守法、勤勉敬業,但其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栗建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