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庵疏集憶記

崇禎十三年(1640年)以左侍郎協理戌政。 崇禎十五年(1642年)官至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崇禎十七年(1644年)五月福王建弘光,下旨赦還。

作者介紹

吳甡(1589年-1670年),字鹿友,晚號柴庵。揚州人。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進士。先後任福建邵武、晉江及山東濰縣知縣。天啟二年,由知縣升為御史,追論崔文升、李可灼罪。依附趙南星,成為東林黨人,天啟七年(1627年)二月因反對魏忠賢被削籍革職,罷官歸里。崇禎間復出,任河南、陝西等省巡撫,又曾出任山西巡撫。崇禎十三年(1640年)以左侍郎協理戌政。
崇禎十五年(1642年)官至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楊嗣昌死後,督師無人,帝命吳甡上前線督師,晉吳甡為太子少保、戶部尚書兼兵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吳甡因手中無兵,一再找藉口拖延,八月,因武昌失守罪,令錦衣衛把吳甡逮捕入京,被革職查辦,交法司議罪。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得知此事,馳書援救,帝不允。十一月,被遣戍雲南金齒。途中得知李自成破北京事,肝膽俱摧。崇禎十七年(1644年)五月福王建弘光,下旨赦還。卒於康熙九年(1670年),《明史》評價:“抑時勢實難,非命世才,固罔知攸濟也。”。有《柴庵疏集》20卷,清代被列為禁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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