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二)機關機構編制科 (三)事業機構編制科 研究、起草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發展規劃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和辦法;審核市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縣(區)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相當副科級以上)、人員編制、人員結構以及經費預算形式,並承擔相應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指導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縣(區)、鄉(鎮)的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柳州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委會[2001]164號)和《中共柳州市委員會、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中共柳州市委員會和柳州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柳發[2001]29號),保留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列入市委工作機構序列,為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既是市委工作機構,又是市人民政府工作機構。

內設機構

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設4個職能科。
(一)綜合科
協助辦領導組織、協調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編制機構編制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擬寫工作總結等綜合性文稿;負責各種辦文的簽收、催辦、審核、呈送、印發、歸檔等工作;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綜合研究,調查了解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情況,為辦領導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負責監督檢查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負責機構編制統計的歸口管理;研究擬訂辦機關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負責辦機關的會議組織、人事、教育、財務、接待、信訪、保密、檔案、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機關機構編制科
研究、起草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市直黨政群機關的機構改革方案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和辦法;審核各縣(區)黨政群機構改革方案和市直各黨政群機關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以及縣(區)黨政群機關科級機構的設定,並承擔相應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縣(區)、鄉(鎮)黨政群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行政機關、賦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轉為經濟實體或服務實體的實施工作。
(三)事業機構編制科
研究、起草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發展規劃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和辦法;審核市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縣(區)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相當副科級以上)、人員編制、人員結構以及經費預算形式,並承擔相應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指導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縣(區)、鄉(鎮)的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四)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科
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負責和指導《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稱《條例》)、《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稱《細則》)、《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稱《辦法》)的實施;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監督本行政區域內《條例》、《細則》、《辦法》的執行,依法處理違反《條例》、《細則》、《辦法》的行為;指導和監督下級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本級登記管轄範圍內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按照管轄許可權,依法保護核准登記(備案)的事業單位有關登記事項的合法權益,查處違反事業單位登記有關規定的行為;負責本級和指導下一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統計和電子化、信息化工作;按照管轄許可權,為依法登記的事業單位提供有關社會服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