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斯圖亞特王朝的蘇格蘭及英格蘭國王。查理二世是查理一世與亨莉雅妲·瑪利亞的長子。童年生活幸福,受到很好的教育,但是12歲時內戰起,他與父親一起經歷戰火的考驗,因為戰爭失敗,生活孤獨貧困,顛沛流離。因此促其早熟,並養成憤世嫉俗,放浪形骸的性格。他能適應逆境,善於與各種人打交道。
1645年,15歲的查理被其父派往西英格蘭擔任名義上的總司令。咄咄逼人的議會軍把他逼得走投無路,最後他不得不離開英國,最後在其父的命令下去巴黎與母親匯合。1648年第二次內戰起的時候他擔任了背叛議會軍的兵艦的司令,但是被迫返回荷蘭的基地,在那裡得到父親被處決的訊息。以後的11年間他致力於奪回蘇格蘭和英格蘭王位。
查理1650年回到蘇格蘭,受到了誓約派的不體面支持,但是克倫威爾在鄧巴大捷後,查理的身價高漲起來,他被加冕為蘇格蘭國王,同年8月,入侵英格蘭,但在伍斯特一戰全軍覆滅。後來他在英國各地流浪了40多天,形同乞丐,還曾在樹上過夜。1651年10月到達法國,法國和荷蘭都拒絕接納他。轉而去西班牙,歐洲各國的君主都對他不感興趣。在這段流亡生活中,他窮困潦倒,有時連住旅館的錢都沒有。有了錢就盡情享受,也因此精通各種藝術。他的母親和姐妹曾勸他改奉天主教,但被他拒絕。
以後隨著英格蘭與荷蘭以及英格蘭與西班牙的開展,查理也幾次試圖回到英國奪回王位,但是直到克倫威爾死後,在克倫威爾的繼承人爭奪權利引起混亂的時候,查理才在公眾的擁立下回到英格蘭,他在三十歲生日那天到達倫敦。恰好在查理一世死後11年整,倫敦人們敲響了教堂的鐘,迎來了他的兒子--查理二世。
政治生涯
查理被證明為一個極其機警的政治家,也是一個說謊能手,儘管與父親和祖父一樣天性懶惰,但是遇到危機後就全力以赴去解決。除了兩個審查條例,他對議會很少作出讓步。他拒不放棄對王國武裝力量的控制,他還竭力拯救其大臣塞繆爾·佩皮斯免予因叛逆罪被處決。查理很有魅力、十分風趣受到普通人民的愛戴。他被稱為“快活王”,但是吃喝有節制,但是好色,情婦無數。至少和情婦有14個私生子。(參見羅切斯特伯爵詞條)雖然王后不育,他也不與王后離異。查理還愛好賽馬,很多的賽馬規則就是他制定的,也喜歡釣魚。他很講人道,與中國學生從歷史教科書上得到的這樣的印象——反動的復辟封建制度的、專制獨裁的國王——很不一樣。1685年2月6日 54歲時死在懷特霍爾宮。死去以前被接納進羅馬天主教會。他的弟弟詹姆斯二世繼位。
牛津議會
在1681年1月被解散後,查理二世又於1681年3月在牛津召開新的議會。這屆議會所以要從倫敦改到牛津召開,是因為查理二世覺得倫敦的反政府力量過於強大,輝格派在倫敦城區的資產階級中有眾多的支持者,薩夫茨伯里及其追隨者常以其人多勢眾來要挾國王。為控制議會,查理二世將軍隊調到牛津,派軍駐守在從倫敦通達牛津的要道之上。下院議員見此情形,也成群結隊前往牛津,以壯聲勢。倫敦市民聞訊,也有很多人湧向牛津。形勢頗為緊張。與此同時,查理二世又和路易十四進行談判,他向路易十四表示,他將不參加奧蘭治親王所組織的反法聯盟。路易十四則表示,作為回報,他將贈給查理二世補助金。兩人談妥條件以後,查理二世感到不再需要議會通過議案給他以補助金,他不再害怕議會的要挾,就在當年3月將“牛津議會”解散。這是查理二世在位時期的最後一屆議會。查理二世解散了“牛津議會”之後,感到需要採取一些措施以緩和人們的強烈不滿情緒,於是在4月間宣布重新實施“刑事法”。但不久之後(1684年10月),在詹姆斯的建議之下,政府部門又討論關於暫停實施“刑事法”的問題。
萊伊宅陰謀案
1683年,政府利用所謂“萊伊宅陰謀”案件對輝格派的領導人加以鎮壓,使輝格派的力量大受影響。事情的經過是:當約克公爵詹姆斯從國外回到英國後,人們擔心,一旦他繼承王位,他肯定將在英國推行天主教並對英國新教徒進行迫害,所以一些輝格派人士秘密計畫,設法消除這種威脅。1683年,輝格派人士聽說國王和約克公爵要到紐馬凱去觀看賽馬,歸途中將經過赫特福德郡一條大路,路邊有一所“萊伊住宅”。這裡地勢險要,正好過去參加過革命的倫勃德就住在這裡。有人認為,如果在這裡埋伏數十名武裝人員,可以很容易地將國王的衛隊制服,然後就可以將國王和約克公爵除掉。但紐馬凱突然發生了一場火災,賽馬未能按計畫進行,國王和約克公爵提前回到倫敦,密謀敗露。輝格派政治活動家羅素、西德尼被處決,蒙默思、拉雷、韋爾德曼等被流放,另一個輝格派政治家埃賽克斯伯爵在受審前自殺。這就是所謂的“萊伊宅陰謀”案。關於“萊伊宅陰謀”事件,並無充分的證據。被處決的羅素勳爵並未圖謀暗殺國王,而西德尼也只是在一份未發表的檔案中論述了抵制專制王權的思想。兩人在受審時,始終堅強不屈。當時也有許多人懷疑所謂的“陰謀”是否真有其事。經過這一事件,整個輝格派都受到了不利的影響,在政界的勢力驟然衰落。原來在“天主教陰謀”案件發生後,英國曾掀起一股反天主教的狂熱,一時輝格派影響大增。現在“萊伊宅陰謀”事件的訊息傳出後,輝格派卻成了這次事件的政治受害者。
查理二世在1681年解散了“牛津議會”,1683年處決了一些所謂“萊伊宅陰謀”的參與者之後,又對地方上的許多郡政府加以清洗,將反對國王專制統治的輝格派人士加以撤換,使地方上的治安法官大多為擁護政府的人,其中許多人都是托利派。本來,以前就曾發生過多次國王政權企圖控制地方政府的事。20年代、40年代以及1661年“市鎮社團法”,都是這種企圖的表現,但這一時期查理二世政府企圖加強對地方政權機構的控制的措施規模最大。地方政權機構被清洗之後,輝格派在地方上的勢力受了很大的打擊。另外,為了製造忠君氣氛,並從社會輿論上壓服那些反對專制王權的輝格派,查理二世的政府還在各地有計畫地組織成百上千的人簽名,向國王遞交表示效忠的請願書。
在經濟政策上,從1683年—1684年起,查理二世直接控制了對爐灶稅和貨物稅的徵收,使其財政收入逐年增加,到1684年—1685年時達到137萬多鎊。財政狀況的改善,加強了他推行專制統治的勢頭。這時他的策略已不是去一味地推行天主教,而是利用非國教徒之間的矛盾各個擊破。當一些托利派的領導人迫害天主教徒和不信奉國教的新教徒時,他非但不加制止,反而鼓勵。而一些托利派人士對查理二世的倒行逆施、專制獨裁的行為也聽之任之,不予反對。1684年,當查理二世不顧“三年法案”的規定逾期不召集議會,並且把為人所痛恨的詹姆斯吸收到樞密會議時,並未引起任何公開的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