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二世[法國國王]

查理二世[法國國王]

查理那野心勃勃的母親為了給自己唯一的兒子爭取一塊領地而積極活動。在她的慫恿下,路易一世賜給查理一塊單獨的封地(開始是阿勒曼尼亞,後來是庇里牛斯山和默茲之間的地區),但這損害了查理兩位異母兄弟洛泰爾和日耳曼人路易的利益。洛泰爾和路易聯合起來反抗他們的父親,引發了一場最終使法蘭克帝國分裂的內戰。禿頭查理和他的兄弟們長期作戰,最後在843年簽訂凡爾登條約結束了戰爭。三人將帝國瓜分;禿頭查理獲得了帝國的西部,從那時開始這片領土逐漸與帝國的東部走上了不同的發展道路,形成了日後的法國。

加洛林王朝的西法蘭克國王(843年—877年在位),法蘭克帝國皇帝(稱查理二世,875年起)。禿頭查理為查理大帝之孫,是法蘭克皇帝路易一世的第四子,生於美因河畔法蘭克福。他的母親是路易一世的第二個妻子巴伐利亞的尤迪絲。

基本信息

簡介

查理二世查理二世
查理二世:
蘇格蘭及英國國王查理二世(Charles II, 1630年5月29日——1685年2月6日),蘇格蘭及英格蘭國王。

概述

生平:
查理一世與瑪利亞王後的長子,早年因其父王在內戰中失敗,生活孤獨貧困,顛沛流離。1649年,查理一世被處死後,被蘇格蘭議會立為蘇格蘭國王,以對抗清教徒的共和國。1650年抵達愛丁堡;1651年元旦加冕,稱查理二世。8月,入侵英格蘭,被打敗;10月抵達法國,法國和荷蘭的拒絕接納他,被迫輾轉歐洲。1660年,在多佛登入,回到倫敦。1661年4月,加冕為不列顛國王;在首席大臣海德的斡鏇下,只處死了九名簽署其父王查理一世死刑命令的圓顱黨人。1678年,借“天主教陰謀案”將議會中的天主教徒清除出去。1679年,簽署“人權保護法”。
其人:
查理二世意志堅定,隨機應變知人善任,在充滿教派衝突的危機時仍能操縱大局。死後沒有留下合法的後嗣,但至少和情婦有14個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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