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鎮邦

林鎮邦(1853—1928),身材魁梧,相貌奇偉。島上後宅(即隆澳)鎮人。別名旺魚。是清末“魚王”,年年頭(舟宗)(漁產冠軍)的長年林彩玉之子,兄弟六人居五。出身富家,幼習詩文,長大繼父業,當(舟古)捕魚業主,也持續六年頭(舟宗),發了大財。平生豪爽慷慨,好善樂施,扶困解危,至今仍被傳為佳話。 前江指揮救人 清末一個夏天,颱風襲島,山動海搖。他趕到前江灣畔,組織搶救(舟古)艚船剛完畢,忽見一公里遠霞飛礁海面,滔天白浪中,隱約有一艘八槳大木帆船,在劇烈晃蕩於狂浪中,隨時有被怒浪吞沒之險。他躑躅灘頭,想:“這滿海狂濤,如何出船救得?弄不好救者自沉哩!不去救吧,眼看他們活活死於海中,又於心不忍,真教人左右為難啊!” 他只得冒著驚風急雨,就近跑到關帝廟內,借用民眾習俗做法,對帝君摔起杯來,以定吉凶。剛摔了第一次杯,見是一陰—陽之聖杯,知此事有吉兆,便對漁民們說;“那八槳船危在旦夕,俺不能見死不救。剛才,我向帝君摔杯,得到聖杯,出海搶救有望。今選出四人,劃兩隻大竹排出海去救,救活一個獎勵一百個龍銀!”於是,四個壯漢,從澳角底出發,每兩人合劃著名一隻大竹排,頂著驚濤駭浪前進。在兩隻大竹排歷經風險,靠近大船,把12人救過來坐排之後,再由岸上數百名漁民,拉著系排的長繩,向岸拖去。這樣,漁民劃排返岸,既輕鬆又安全得多了,終於闖過險濤,僥倖地平安返岸。 事畢,他言而有信,取出1200個龍銀,作獎金。但懂大義的漁民們,不願接納,只領了200個龍銀,去作各閒館聚餐拜神之用。關帝廟外,自此立下今後海上有險應搶救的碑記(已失)。 那12位死裡逃生者,是福建省雲霄縣一艘大貨船的水手。得救返家後,攜來物品、牲禮,酬謝救命恩人和拜神。 他除救人外,還在黃河水災時,捐千石谷給災區。 林先生之義舉,受到官民讚頌。一位姓藩的官員,對他贈題“急公好義”之匾額,即本文開頭像贊中“旌表早動乎藩會”。 詔安為人排紛 民國元年(1912)冬至3年(1914)初,他當隆澳區首任民選區長①一年多期間,應邀到福建省詔安縣,排除了一宗村仇,名聲更著。 當時,詔安縣含英村林姓,與溪南村陳姓,械鬥了十餘年。全國名書法家、該縣文人沈彥謙,對此甚感痛心,便對詔安縣城頭面人物、清末武翰林的林天驥等紳耆,提議說:“林、陳兩姓械鬥,這是自相殘害,太不應該。我在辛亥革命前,受聘到南澳島名紳林鎮邦家,教其三子②兩年,深知他這位現任區長,急公好義、豪爽有為。我打算請他來調停糾紛。你們意向如何?”得到了讚許。又徵得兩姓頭目應允。 林先生欣然受聘,請假乘舟過海,到達詔安縣。在當地紳耆協助下,幾經周旋,使雙方逐漸消除怨恨。然後,出款由自帶的廚師煮菜,宴請了雙方紳耆,終於化干戈為玉帛。接著雙方交換所殺頭艫,各自舉哀。 他要離開兩村時,雙方父老,都夾道跪香案以送別。 註:①南澳島於民國元年(1912)10月起始建縣,結束閩粵共管歷史,歸屬廣東,並首次民選各區長,林鎮邦、黃友明、楊志春系紳、商、學代表,當選為區長和一、二等區員。 ②林鎮邦的9位兒子名叫:國端、國超、國隆(中秀才)、國益、國盈、國富、國遠、國棟、國安(1909-2001),六女名叫:釵、英、混(另外3名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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