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2010年11月3日將嫖娼心得和照片發在部落格網頁里任人瀏覽。林某龍因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於11月21日被抓獲,隨後被刑事拘留,目前警方已提請南海區檢察院批捕。
新聞事件
據警方介紹,11月4日,警方發現網民“佛山大炮Fans”於11月3日20時許,在一本地論壇發表題為《弓雖!網上驚現佛山最牛嫖娼日記》的帖子,並稱本地網民“佛山大炮”每次嫖娼之後寫成日記和把自拍照片發到網上。 11月21日,獅山派出所民警發現有一名男子以“佛山大炮”網名在部落格上發布“嫖妓心得”,並拍攝淫穢圖片來博取點擊率,對社會造成極壞的影響。21日18時許,獅山派出所聯合南海分局網監大隊,在南海區獅山鎮某公司電子閱覽室,將正在上網的林某龍當場抓獲。
經查,22歲的林某龍,國中文化,廣西南寧人,目前在獅山某公司上班。據其交代,從今年3月至11月間,他在各地共嫖娼70多次。每次嫖娼後,都將用手機拍攝的淫穢照片和“嫖娼心得”發表到其名為“佛山大炮”的“吃喝嫖賭”部落格網頁里,其共發布了171張圖片和48篇“心得”。到11月21日被抓獲時為止,林某龍的部落格共有124000次點擊。經鑑定,部落格中的9張照片和70多篇日記、網文被定為淫穢物品。
目前,林某龍對自己的犯罪事實已供認。11月22日,林某龍被南海警方刑事拘留。12月6日,南海警方以林某龍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提請南海區檢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