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松嶺

林松嶺

林松嶺哈爾濱市體育學院學生,2008年10月11日在哈爾濱市鐵路文化宮附近的糖果酒吧門前被六名警察毆打致死。

基本信息

事件概述

2008年10月11日晚十點左右,哈爾濱市發生一起鐵路警察六人將哈市體育學院學生林松嶺毆打致死。當時鐵路pol.ice身著便衣和死者林等幾個同學在哈爾濱鐵路文化宮糖果酒吧門口發生口角,然後六名警察將死者林拖到距酒吧80米左右的地方,脫掉死者林的上衣殘暴打死,他們還大喊:“你不認識人嗎,我看你認識誰,打死你也沒事!”

犯罪兇手

林松嶺被六名民警毆打致死
齊新,男,30歲,哈鐵公安局直屬公安處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李鋒,男,28歲,肇東市公安局民警

李鑫宇,男,30歲,哈爾濱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民警

王金剛,男,31歲,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民警

欒奡,男,31歲,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

劉力男,男,31歲,哈鐵公安局指揮中心民警

事件起因

2008年10月11日是車亮生日,於晚7時30分七人在一家飯店吃飯慶祝,飯後車亮開車拉著林某和另外一名女孩趕到糖果酒吧,其餘四人乘計程車隨後趕到。車亮等三人站在酒吧門口等另外四人過來的時候,一部銀色無牌照的寶來轎車開過來,“速度很快。”車某和潘某都表示,寶來車在開往酒吧門前時,右前側刮到了路肩,隨後倒車時又颳了一下,隨後有保全指引該車開向酒吧右側,“速度很快,直接向我衝過來。”他下意識地自言自語說“這是咋開的車啊?”之後車亮身後就過來三個男子(後證實為涉案警察)拍他的肩膀,“開寶來的那個人下來說‘嚇著咋地啦?’隨後我們雙方就產生了口角。”由口角轉為毆鬥第一次打鬥是在酒吧門內樓梯緩台處,“雙方誰都沒吃虧,也沒人占到便宜。”

從酒吧里出來後他就一直向一個看上去年齡比較大、身穿藍衣的男子商量說“拉倒吧別打了”。這時候從酒吧里走出來一個穿白衣的男子,出來後一直在罵,“我就衝過去打穿白衣服的,但馬上我就被幾個人推到牆邊貼著打。”在警方提供的現場監控拍下的視頻中,這一環節顯示死者林某欲衝過去打對方,中間被人攔住。之後又曾上前襲擊對方。楊某、車某、潘某等人均表示當時現場混亂,他們沒有注意到這個細節。最先注意到林某的是楊森,“我被他們堵在牆邊打,突然看見林某的身邊圍著幾個人在打他,我想過去但過不去,我就喊潘某說你過去看林某。”

事件過程

2008年10月11日22時許,犯罪嫌疑人齊新(男,30歲,哈鐵公共安全專家局直屬公共安全專家處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宴請在中國人民公共安全專家大學在職培訓的同學李鋒(男,28歲,肇東市公共安全專家局民警),同時邀請了同學李鑫宇(男,30歲,哈市公共安全專家局禁毒支隊民警)、王金剛(男,31歲,哈市公共安全專家局香坊分局民警)、欒奡(男,31歲,哈市公共安全專家局交警支隊民警)和同事劉力男(男,31歲,哈鐵公共安全專家局指揮中心民警)參加。飯後,在劉力男的提議下,6人分乘兩輛轎車到哈爾濱市南崗區西大直街84號的糖果酒吧繼續飲酒。因李鑫宇在酒吧門前駕車速度過快,與站在門前的林松嶺、楊森、車亮、潘興等人發生口角,後雙方廝打起來,致22歲的林松嶺死亡,雙方多人均不同程度受傷。12日,死者屍體側臥於距南崗區西大直街84號糖果酒吧正門前80米左右的地方。死者口部微張,唇部黑紫,赤裸的上身多處青紫。死者林松嶺,男,22歲,住哈爾濱市道外區太安大街。

死者林松嶺的母親鹿慶紅說,10月11日晚,林松嶺在參加完一個生日宴會後,與其中4人一起來到糖果酒吧打檯球。與林松嶺同行的人說,當時對方一共6個人,由於停車位與他們發生爭執,雙方在酒吧內動手,而後林松嶺被連拖帶打到停屍的位置。“孩子一米九二的大個兒,籃球打得特別好,沒想到就這么沒了!”

事件結果

一直不知道對方是警察

潘某聽到楊森喊,隨即看到林某赤著上身很快跑過去,後面幾個人在追他。當天林某穿著一件黑色的小風衣。裡面是白襯衫,“外套是他自己脫掉的,但襯衫怎么沒有了我不知道。”

潘某追出去幾十米後,看到林某躺在地上,頭和肩靠在旁邊捷運工程的擋板上,身體是蜷曲著的。“我扒開正在打松嶺的人說別打了,後面就有人抓住我的頭髮把我摁住,讓我跪下,我下意識地蹲下,他又喊說跪下,我就跪下了,用手抱著頭,不知道有幾個人照著我的頭不停地踢。”潘某說後來自己有點迷糊,抬頭看到林某還在躺著,自己身邊已經沒人了,隨就就要打120。

車某也看到林某跑,他向林某的方向跑時,“迎面過來2個人把我打倒在地,我抱著頭側躺著,這時候打我的人有三個,一個人按著我的腿,兩個人踢我的頭。”另外一個位置,楊某也被摁住腦袋跪在地上,臉貼地面。直到警察來,“對方才鬆手,一個警察一直抓著我。”120急救車趕到後,醫生檢查完林某後說已經沒救了,急救車就走了。

林某的父親今年50歲,11日當天約22時40分他已經關了手機睡覺,他的母親到他家裡找他,把他帶到派出所。23時許,他在現場看到了兒子,“光著上身,側臥,蜷曲著。”糖果酒吧位於哈爾濱市南崗區繁華的西大直街上,所處物業叫“哈鐵文化宮”。酒吧大門上貼著封條,貼封單位是哈鐵公安分局,時間是2008年12月月12日。

在被踢五六分鐘後,林雙手垂下

在未公布的監控錄像中,有五六個警察使勁腳踢林松嶺長達五六分鐘。

家屬稱錄像公布不完整

經過查看事發當晚的完整監控錄像,發現錄像全長近半個小時,與早前警方公布的有很大不同。“早前公布的,都是說我家孩子怎么打警察,但他被打的錄像沒有公布。”一同觀看錄像的還有林松嶺的繼母郭女士和律師胡鳳濱等人。林家聘請的律師胡鳳濱稱,完整的監控錄像顯示,林松嶺在與警察的鬥毆中“吃了虧”。“林松嶺被警察踹下樓梯,抓著頭髮拽出酒吧,這些鏡頭都沒有顯示在最早公布的錄像中。”從後半部分錄像看,涉案警察涉嫌傷害致死。觀看過完整監控錄像的林松嶺家屬及律師來看,在未公布的錄像中,警察腳踢林松嶺時,其用雙手呈抱頭姿勢,在被踢五六分鐘後,林雙手垂下。

質疑特偵組偏袒警方

特偵組此前召開的兩次發布會“明顯偏袒警方”,“只公布警察被打及傷勢,卻不公布林松嶺等人被打過程及傷勢,這樣做不公平”,林父說,“既然公布了林松嶺打警察的錄像,為什麼不公布警察長時間毆打林松嶺的錄像?”警方以此案還在偵辦為由拒絕了林家拷貝監控錄像的請求。網路傳言事發當晚車亮駕駛一輛賓士轎車前往糖果酒吧不實,車亮當晚駕駛的是一輛使用了多年的老本田轎車。

一審判決

2009年6月12日上午11時30分許,哈爾濱“10·11”酒吧命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一審判決結果。判決結果如下:哈爾濱鐵路公安局直屬公安處刑警大隊原副大隊長齊新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哈爾濱鐵路公安局信息指揮中心原民警劉力男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死者林松嶺的同學楊森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林松嶺家屬向齊新、劉力男、李鑫宇、王金剛、欒奡、李峰及糖果酒吧經營者金梅等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判決涉及的民事賠償總額約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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