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宅

林宅

林宅位於浙江省寧波[浙江省省轄市]市海曙區紫金街30號,清代建築,占地面積3100平方米,為清同治年間(1862~1874)舉人林鐘嵩、林鐘華兄弟住宅[專供居住的房屋]。1989年12月,被公布為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2013年3月被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信息

住宅簡介

林宅林宅
林宅位於寧波市海曙區鎮明路紫金巷,座北向南,西臨紫金卷,背依三支街,東近鎮明路,西毗鄰民居。林宅是清同治年間,(l862-l874)舉人林鐘嶠、林鐘華兄弟倆所建。中軸線上有照壁轎廳、正樓、後樓等建築,東西兩廂為重檐建築。它的主體建築坐北朝南,該宅整個建築規模較大,結構宏偉,占地面積3100平方米。對於研究寧波地方史,文學藝術及建築工藝發展史,都具有很好的實物參考價值,2008年,林宅主體建築部分重修。
1989年12月,被公布為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2013年3月被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建造結構

紫金街林宅的紫金街林宅的"八駿圖"磚雕
頭門位於建築的東側,朝南為一座高聳的牌樓磚式雕門樓。正樓和後樓木構件上的紋餅與屋頂上的雕刻裝飾相同,正樓與後樓間的二道相向影壁,壁檐下雕有“唐伯虎點秋香”的戲曲故事。正中前書“慶雲崇謁”,後書“春風及弟”。前後高浮雕的人物故事。進門的壁上有“八鳳駿圖”、“太師少師圖”、“雙獅戲繡球”、“丹鳳朝陽”等內容的磚雕,題材豐富,雕刻的工藝十分精湛。儀門朝東為一木結構建築、飛檐、斗拱和昂,製作精巧,柱上雕有龍、蓮花、如意,蝙蝠和“玉泉魚躍”等,造型行動而別致。
進儀門,前為高大華麗的影壁,影壁的上半部是採用“高浮雕”“深雕”“透雕”手法雕刻的“八仙”“福祿壽”“和合神仙”“九老圖”和“二十四孝子”等。四周圍飾以靈芝仙草、蘭花水仙等奇草異卉,加上樓、台、亭、閣、山川舟橋,捲雲花草等,這些豐富多彩的內容都匯集在約半平方米的畫面上,情景交融,布局巧妙。

與儀門相對的小花園內,有仿照晉代大書法家王羲之《蘭亭集序》中所書的“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的詩意而建造的蘭亭、假山、水池、亭園,占地雖小,卻有山川湍波,曲經通幽之感。壁上嵌有明代著名書畫家董其昌書的《蘭亭集序》,文學家、書畫家陳繼儒題跋。

轎廳為三開間硬山頂建築,中間門道內外及梁枋均有雕刻,以龍和蝠為主,東西次間稍間的檐下磚壁,雕有“放牧圖”“耕織圖”等內容。門道額彷、檐頭、窗飾、馬頭牆上,均有“仕女葬花”“松鼠偷桃”“雲蝠戲游”“吉祥發財”等題材和裝飾,次間、稍間磚制的花窗,圖案規正,統一大方。

督辦整治

2015年8月3日,作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林宅成為海曙眾多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中的“唯一”被掛牌督辦之處。按照海曙區公布的督辦通知,林宅被公布主要隱患有6點:
1、作為老建築,年代久遠,以磚木結構為主,庭院式布局,連片成群,沒有有效的消防防火分隔;
2、居民住宅電線老化、亂接亂拉、裸露等現象嚴重;
3、居民使用的燃氣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4、有些房屋出租給望湖橋市場當倉庫存放大量易燃物品;
5,林宅無消火栓;
6、有一韓姓居民居住在林宅內,有狂躁、偏激傾向,多次揚言要防火燒毀林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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