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林冠慈(1883~1911),原名冠戎,又名阿庸,清歸善縣下郭梅湖(今惠城區上梅湖村)人。幼時在本村讀私塾,後因家貧輟學,隨其二哥林冠志到香港打工謀生。後到廣州,在基督教會外出傳教的“福音船”上學習駕駛。受革命思想的影響,加入中國同盟會。1911年(清宣統三年)春,經高劍父介紹加入“支那暗殺團”,擔任勤務。同年參加“三·二九”廣州起義,攻打總督署。失敗後,暗殺團開會決定剷除兩廣總督張鳴岐和鎮壓起義最賣力的廣東水師提督李準。林冠慈自任執行員。臨行時囑託團中同志:“我以身許國,所繫念者惟老母耳,請勿使老母知之,以傷其心”。為此,特意改名為冠慈。8月上旬抵廣州後,與擔負暗殺任務的陳敬岳等人每日分頭出動,伺機行動。8月13日中午,暗殺團偵悉李準要去長堤中法韜美醫院探病將途經雙門底(今北京路)後,林冠慈用茶籮裝了兩枚炸彈,在路旁怡興縫衣店門前守候。下午1時許,當李準乘轎至店門口時,向李準坐轎連續擲出兩枚炸彈。炸彈爆炸後,李準胸部和雙手俱受重傷,從轎中滾出,昏迷不醒,尚未斃命,其隨從衛隊死傷20餘人。林冠慈遭清兵槍殺。其遺骸後被移葬紅花崗。辛亥革命後被譽為“紅花崗四烈士”之一。鄉中父老為弘揚其為國捐軀的革命精神,於1946年(民國35年)將烈士的母校梅湖國小改名為“冠慈國小” 。
人物生平
林冠慈,廣東歸善(今惠陽)人,出生於1883年,家世業農,性純樸沉摯。林冠慈少年時在家鄉務農,親眼所見清吏之殘暴狀時,總是恨之切齒,嘗輟耕嘆曰:“嗟夫,官之虐吾民久矣,不取其尤暴者手刃一二,非丈夫也!”為此,他“私購一利刃,伺其再至”,欲除之而後快。
後來,由於家庭貧困,林冠慈與二哥到香港打雜工。在香港,林冠慈聽到許多革命志士英勇戰鬥壯烈犧牲的事跡,愈發深明民族大義,急迫想加入孫中山創建的革命黨。有一次,林冠慈看到一個賣藥者演說時慷慨激昂,便以為他是革命黨人,結果被人窘辱一番,從此不敢逢人輒問,有“茫茫大地,何處得覓黨人”的感慨。
終於有一天,香港支那暗殺團成員高劍父在進行革命宣傳教育時,發現了嫉惡如仇的林冠慈,遂招林冠慈加入暗殺團。按照團例,新團員必須考察半年合格後才能成為正式團員,而林冠慈僅過了數月,就用真誠感動了眾團員。據當事人鄭配剛回憶,正式入團宣誓時,“廳房四圍張以黑布,當中置一圓桌,圍以白幔,上面放一骷髏頭,旁邊燃著一枝白蠟燭,熄了燈,但見燭影搖紅,入團者一人獨對骷髏頭三分鐘,由主盟者讀團的宗旨、方略”。三分鐘之後,林冠慈正式成為香港支那暗殺團的執行團員。他終於可以大展拳腳了。
在加入暗殺團前,他的母親來信敦促他回鄉娶親,而這時的林冠慈已下決死之心,不欲歸又不忍明言傷母心,於是說自己是到南洋做生意。在團中,林冠慈“勤慎執役,備歷艱苦,自請執行者數,諸團員鹹信服之”。辛亥年(1911)四月,清廷廣州將軍孚琦被溫生才刺殺,林冠慈聞之欣喜若狂,但很快就頓足說:“吾蓄志十年,竟落他人後?”
“三·二九”廣州起義遭鎮壓失敗後,暗殺團決定立即刺殺李準,由林冠慈、陳敬岳、潘賦西、趙灼文四人為行動人員。在赴廣州行刺李準的團部餞行宴上,林冠慈慷慨陳詞曰:“我以身許國,所繫念者,惟老母耳。有長兄在,想能侍奉盡職。但我死後,請勿使老母知之,以傷其心。臨行前,他又再三交代同志:“吾死後,勿遽發表使吾母悲也。”
1911年8月13日上午,革命黨人得知李準將於當天午後由城外的水師公所進城回水師提督衙門的訊息後,立即通知行動小組準備行動。林冠慈手提藤茶籮,在雙門底一帶靜候。午後,一大批手持短槍大刀的清兵保護著李準的大轎,快速沿街返衙門,行到怡興縫衣店門前,林冠慈立即從藤茶籮內拿出兩枚炸彈拋向李準的大轎,炸彈在轎前一丈多遠處爆炸。李準被炸彈震得摔出轎外,胸部與雙手俱受重傷,肋骨折斷兩根,撲倒在地。李準的衛兵一陣驚慌後知道李準遇刺,立即搶救李準,另分一部人去追擊刺客。林冠慈還來不及將第二枚炸彈擲出,就被衛兵擊中,壯烈犧牲。
據《南園叢稿》記載,林冠慈為了行刺李準,平時就懷揣炸彈尋求機會,最有利的一次在某令節時,李準出門巡遊,但是由於該令節為廣東舊俗節日,街上行人眾多。林冠慈考慮到炸彈在人群中若爆炸,勢必途人傷亡無算,於良心不忍,遂禁而不發。為了紀念林冠慈,團中同志取林冠慈生前照片,制為銅版,並由暗殺團主盟者劉思復為其作傳,刊印散發。林冠慈刺殺李準一事震驚全國,各大報刊連篇累牘地報導,林冠慈的事跡一夜之間傳遍全國。
林冠慈的壯烈犧牲,極大地震懾了清廷。據《香山旬報》報導:“自李準遇險後,凡各團局所委員出入多不乘輿,甚至有改穿短衣者。昔日之輿從赫赫,叱吒道塗,自昨至今,頗罕見矣。”
後世紀念
有佚名撰題黃花崗四烈士墓誌聯云:生經白刃頭方貴;死葬黃花骨亦香。
1911年11月廣東全省光復後,劉思復按孫中山先生的指示到廣州,在東郊永勝寺為林冠慈烈士開追悼會,並為林冠慈烈士的遺體重新裝殮,安葬於廣州黃花崗。那天到會的全體“支那暗殺團”團員,同盟軍政府人員及各屆人士,備極肅穆、熱烈、盛大和隆重。1912年(民國元年),陳炯明(時任廣州都督)為陳敬岳、溫生才(亦為支那暗殺團成員)的遺體,亦移葬於廣州黃花崗上,並舉行了一個隆重的改葬禮,參加典禮者逾萬人。1918年,參議院議長林森發起募捐, 在四烈士原槁葬處建一合葬墓。1954年修建廣州起義烈士陵園時,該墓地也進行了較大的重修。1963年,公布為廣州市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