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她認為香港法律對“包二奶”行為太過寬鬆,特別是上流社會包二奶的現象已經公開化、娛樂化乃至正常化 。
林依麗曾在公開場合講述自己的故事。1996年,她同居13年的男友,被發現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林曾一手握著刀,一手抓20粒安眠藥準備自殺。但沒有死成,最後她成了香港反二奶的中流砥柱。
林依麗出生於1957年,半生傳奇,十八歲起活躍於樓宇投資業務,1987年與做裝修生意男友周錫良同居,後育有兩子,之後四年間開了多間地產公司,九五年出任仁濟總理,同年傳因感情問題為一名上市公司主席而自殺。
1996年,林出任仁濟及保良局總理,同年九月與同居九年男友分手,並因聯名物業而鬧上法庭,不過,九六年十月,她向外宣布有意參選香港特區首屆行政長官一職,並指當時熱門人選的董建華和楊鐵梁太老,反應和思考略嫌太慢,而另一候選人吳光正又只長於做生意,不了解港人心態。最後,林依麗因為當時未滿四十歲不能參選而放棄。
至1997年,林辭去仁濟總理之職,同年又以反對“包二奶”為政綱參選港區人大代表,終告落敗,九八年直選立法會議員失敗;九九年再辭去保良局總理一職。
公益事務
1995年,林依麗出任香港仁濟醫院總理,翌年兼任保良局總理,但先後於1997年及1999年分別辭去兩職。
染指政壇
1996年,林依麗宣布有意參選第一屆香港特首選舉,但因為當時未滿四十歲而不合資格。1997年,林依麗以反對“包二奶”為政綱參選港區人大代表,但告落敗[1]。1998年,林依麗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但未能成為正式候選人。至2008年,林依麗捲土重來,成功參選立法會選舉九龍西選區,但得票率僅得0.29%而落敗,得票在13張名單中僅列第11位。2010年,林依麗再參選立法會九龍西補選。始果得1千票,未能出選。
於宣布角逐九龍西補選時,她大膽提出表示贊成功能組別,但要取消功能組別的投票權。
人物佚聞
不認親兄弟
2001年6月4日,聲稱是林依麗兄長的前警員林世傑,因賭欠債數十萬,在走投無路下要求政府提早發放其退休金﹐ 並向社會福利署求助,但不果,林世傑遂多次撼頭埋牆企圖自殺,救護員將他送院時又激動衝出馬路企圖輕生,被及時制止;記者向林依麗致電了解,但她表示沒有一名兄弟親人叫林世傑。
2009年3月,身為保良局前總理的林依麗以四太違反一夫一妻為由,收集市民簽名,反對賭王四太梁安琪續任總理,與此同時有人自稱“林依麗哥哥”致電報館,揚言若四太肯出錢買料,他會踢爆“妹妹”不為人知的過去;那邊廂賭王則揚言“幾時都撐太太”,並指林太落伍,是“100年前出世的人”。
譏諷容祖兒
2010年8月,林依麗在其自拍短片中,針對歌星容袓兒呼籲“香港人不應就有香港旅客在菲律賓被槍殺事件而解僱菲傭”的言論發表意見,她指容袓兒只是“歌星仔”(“小歌星”),暗指容袓兒沒有資格作出言論,並指香港人是有權解僱菲傭,更直斥特首曾蔭權不應提及“菲律賓”三字。短片在網上流傳,激起群星怒火,何韻詩、楊千嬅、張敬軒、周子駒及藍奕邦等紛紛留言指責林依麗,為祖兒討公道。
記者事後訪問林依麗,她堅持沒錯,並說:“她不是小歌星嗎?二十幾歲,小朋友唱歌就好羅,講那么多幹嘛?她介意我就叫她大歌星羅!(道歉?)道什麼歉?我又沒有講錯(好多歌手不滿?)如果是大歌星就不介意人說你是歌星仔,容祖兒我一首歌都講不出呀!”
記者致電祖兒覆述,她感到非常無奈,並表示不會再就此事回應。不過她之前曾在微博留言:“我只是說出我認為對的東西!”好友何韻詩、林海峰、黃耀明亦出言反擊力撐祖兒。
多次被非禮
2010年5月13日,林依麗參與商台立法會補選九龍西選區辯論直播,候選人黃毓民與白韻琴展開罵戰期間,白的“另一半”謝偉俊一度沖入錄音室,而同為候選人的林依麗突然向謝指罵,混亂間二人疑有身體碰撞,林依麗激動報稱遭謝非禮,;根據被上載到YouTube的有關的片段所見,當時林依麗挺起胸膛多次試圖撞向謝偉俊,並高叫“你宜家非禮我”,及後警員接報到場,林則表示會“自行解決”,謝偉俊表示若林在補選後仍不澄清事件,他將不排除對林採取法律行動。
林依麗(香港保良局前總理):全民皆兵都包二奶,議員有包,有錢人包不用說了,連普通市民都包。
林依麗:沒有法律,我喜歡就包二奶,包多一個,包多一個。
林依麗:全世界都在看笑話,你們根本沒有膽量。特首沒膽,立法會沒膽。香港作為東方之珠,每個人都在看著你們,為什麼你們沒有這個法例?
2009年6月28日,香港前保良局總理林依麗在港發起了一場前所未有的,反包二奶大遊行,要求將包二奶納入刑事處罰。
林依麗:一夫一妻制名存實亡,只有名是一夫一妻制,你娶多少個二奶都可以,一夫一妻制留著乾什麼?不如廢除更好。
面對中國社會第一場反包二奶大遊行,國內外媒體都紛紛討論和報導,但香港媒體只是一筆帶過,甚至沒有一家傳媒正式的報導過。其實很多人都知道,情婦在香港是很舒服的,也是可以被接受的,你只要出席一次上流社會的宴會,或者翻開八卦雜誌,就可以輕易地看到,香港權貴富豪們與他們的情婦之間那些奇聞軼事。所以在傳媒眼中,做情婦在香港根本就不是什麼特別丟臉的事,而原配大多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林依麗為什麼選擇高調舉牌,而又有多少人願意聆聽她的聲音呢?
2009年6月 香港九龍佐敦道 林依麗發起一場反對包二奶的簽名,就收集差不多5個小時,有4000個簽名。
林依麗:我爸爸也包二奶,我們全家都破碎,我也猜不到我先生也是這樣,但當我發現陳健康的問題。我在家裡看到那兩個小朋友的照片,你看到那兩個小朋友不普通的,他們好可愛,很討人喜歡。你看那兩個小朋友,你會好心痛,你不可能讓政府看到那兩個小朋友沒有反應。我到現在這一刻,那兩個小朋友在我腦海中,都讓我難以忘記。
感情生活
林依麗在坪洲出生,中學畢業後做過文員、售貨員、輔警和舞女,更擁有仁濟醫院總理名銜,熟悉者都盛讚她是八面玲瓏的叻女,尤其有辦法在男人身上賺錢。但令她頭青面腫的亦是男人,她有一個“死門”,就是對愛情盲目。
她到港島發展後,做過幾份工作都收入低微,因為同學的妹妹做舞女,常與有錢人外出吃飯,她也參與陪坐,承認收過饋贈,“我收過一隻價值十幾萬的表,當時可以供兩層樓首期,約等於現在二百萬。”
當她交上黃姓富商,便開始投資炒樓,先在坪洲東灣炒賣一個單位嘗到甜頭,賺了幾千元,自此炒樓為正職。由一個單位起家,最高擁有五十多個單位。
及至80年房地產低市,林依麗同居男友周錫良在法庭上曾指她到灣仔杜老志夜總會做舞女,然後轉到中國城,直到八七年,經濟情況好轉,才停止貨腰生涯。九二年地產好景,她賺錢愈多,開始活躍於社交界,她非常懂得造勢,捐助慈善事業,一出手便以數百萬計,果然取得仁濟醫院總理名 ,儼如上流社會的名媛。成為“風頭人物”後,曾與羅姓富商傳出緋聞。又因與洪金寶在卡拉OK手拖手唱歌,據說是“女追男”,可是林斷然否認,並暗示洪金寶對她有意。
人物事件
2010年7月29日據香港明報報導,在香港立法會九龍西補選中落選的林依麗,2010年7月28日被裁定虛報遭看更非禮罪名成立,根據法例,有關控罪可被判囚。裁判官裁決時指出,相信林依麗與看更爭執時確曾被意外觸碰胸部,但考慮到她本身的性格及她另外牽涉的一宗懷疑非禮案,認為林“心知肚明”對方非惡意侵犯仍報案,行為匪夷所思。
早前在商台直播室外被指稱“胸襲”林依麗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聞悉判決後說不方便評論,但直言“其實大家見到段片已心裡有數,她有虛報前科也會對她不利”。謝偉俊透露,警方仍然調查有關案件,暫未有落案起訴。
裁判官羅德泉另接納林依麗事發當日,除去大廈通告作為民事誹謗訴訟證據的說法,裁定她與其助手3項盜竊罪不成立。
林依麗聞虛報罪成後表現平靜,叮囑代表律師毋須求情,即使得悉該罪行最高可被判囚,她仍強硬地說﹕“我不會求情。”經過半小時休庭後,林依麗態度終軟化。
代表律師求情指出,林依麗初犯,過往在保良局、公益金和小童群益會等非牟利機構出任職務,對社會有貢獻,她與該看更早有過節,當時雙方爭吵,而且法庭確認林依麗曾被觸碰胸部,只是該行為被裁定不構成非禮,案情較同類案輕微。
林依麗獲準繼續保釋,先索取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16日判刑。她事後在庭外表示,“裁判官可能有政治壓力”,因為無可能所有控罪都不成立,所以才判決其虛報罪成,但認為裁判官尚算公平公正,因通告被確認有誹謗成分。
她不願透露會否抗訴,也無直接回應是否擔心入獄。 裁判官指出,2010年4月3日林依麗和看更陳偉光爭執時,曾用身體阻擋陳的去路,雙方互有動作,相信陳偉光不經意快速地觸碰林右胸一下,但考慮到現場閉路電視影像,以及林依麗前後的言行舉止、性格和在另一宗被非禮案中的反應,認為她“心知肚明”對方非惡意和猥褻侵犯,但仍報警,行為屬不合情理和匪夷所思,故裁定她虛報非禮罪成。
裁判官續指出,涉案的大堂通告內容確有損個人名譽的可能,林依麗與助選經理何家權(22歲)認為具影射成分,遂取下通告,打算作民事誹謗訴訟的證據,法庭認為行為不涉及“不誠實”,故裁定兩人3項盜竊罪名不成立。
2010年9月林依麗於自家製作的短片中,提到菲律賓挾持人質事件時,狠批樂壇天后容祖兒(Joey)只是“歌星仔”,無資格批評炒菲傭事件,立即引起娛樂圈中人群起反駁,指林依麗貶低“歌手”身份,又間接剝削歌手的言論自由,紛紛站出來力撐容祖兒。
港人於菲律賓被挾持事件引起廣泛討論,不少藝人歌手都就事件表達意見,前日有一段林依麗接受訪問的短片於微博流傳,她被問到對於容祖兒勸港人切勿遷怒菲傭的言論時,在鏡頭前說:“有什麼資格言論的歌星仔,不是小看她,但你是歌星唱好你的歌吧……”她以激烈語氣批評菲律賓人,言談之間表示怒炒菲傭是名正言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