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明報》

《明報》,是現今香港最有影響力的報紙之一,1959年查良鏞(即金庸)與中學同學沈寶新合資創辦。1963年9月3日,金庸小說《天龍八部》開始在《明報》和新加坡《南洋商報》同時連載。

基本信息

概述

《明報》是現今香港最有影響力的報紙之一,1959年查良鏞(即金庸)與中學同學沈寶新合資創辦。

《明報》歷史

1959年,查良鏞出資8萬,沈寶新出資2萬,共同創辦《明報》,每日出版一張。創刊初期,沈寶新管營業,金庸負責編務,潘粵生作他們的助手。儘管他們不斷更改副刊內容,改變新聞路線,金庸更是抱病撰寫《神鵰俠侶》,但是《明報》還是一步步滑向“聲色犬馬”之路,銷量在千份之間起伏,第一年虧空嚴重。”《明報》的老員工都記得他當年辛勞的身影,一方面經常要通宵寫稿,另一方面又為經濟問題苦惱不已。有傳說,一段時間他要靠典當來維持《明報》。 據《明報》老職員回憶:“查先生那時候真的很慘,下午工作倦了,叫一杯咖啡,也是跟查太太兩人喝。” 那時,金庸住在尖沙咀,深夜下班時天星小輪已停航,要改乘俗稱“嘩啦嘩啦”的電船仔渡海。每當他們深夜下班時天星小輪早已停航,只好改乘電船仔渡海,但每次要等齊六個人才能開船,船費比較便宜。如果要即到即開,需要包租費三元。他們夫婦寧願捱著深夜涼颼颼的風等待,也不願包船過海。咖啡、渡船不過是其中兩個平常的故事而已,當年的艱苦可想而知。

倪匡曾說:“《明報》不倒閉,全靠金庸的武俠小說。”當時金庸的武俠在《商報》上連載已擁有大量讀者。許多人為了看金庸武俠,開始關注《明報》。慢慢金庸的武俠小說打穩了《明報》基礎,加上沈寶新的經營手法,《明報》的廣告業務穩步上升。

1960年代中國大陸的政治變局為金庸的出人頭地提供了機會,金庸拯救《明報》也靠的就是這個時候的社論,特別是1962年“難民潮”事件的報導社論。1962年,受“大躍進”影響,內地有大批人員偷渡香港,被香港警方堵截於上水梧桐山。由於事件敏感,《大公報》、《文匯報》等報都不予報導,《明報》卻“莽莽撞撞”,大聲疾呼,從是年5月12日起,幾乎每天都作頭版全版報導。此時,《明報》才開始找到自己的方向和定位。“難民潮”結束之後,《明報》一改報格,從一份側重武俠小說、煽情新聞和馬經的“小市民報章”,提升到一份為讀書人、知識分子接受的報章。1962年7月銷量跨過3萬份。到1963年,《明報》已完全擺脫財政窘境,平均日銷量是5萬份。

“文化大革命”為《明報》樹立了“言論獨立”的形象。當時《明報》開闢“北望神州”版,每天刊登有關大陸的訊息,滿足了香港人對大陸一無所知的需求。正是在“文革”中,《明報》成為報導中國訊息的權威。也從此開始,金庸成為自由知識分子的偶像。基於延續中國傳統文化的考慮,金庸1966年創辦《明報月刊》,自任月刊總編。後胡菊人出任總編,長達十三年。胡菊人將《明報月刊》經營成一份綜合性的高水準讀物,形成了一個全球高級學術刊物。 1968年,又創辦《明報周刊》,經數年發展,也成為香港歷史最悠久、最權威、銷量最大、讀者層面最廣的娛樂周刊之一。

儘管《明報》與查良鏞在有關中國問題上常被人譏笑為“機會主義者”和左搖右擺的“牆頭草”。但到1980年代 《明報》已經被視為一份擁有獨立報格的知識份子報刊,贏得很高清譽。

1988年《明報》日銷量已是11萬份,1989年躍升到18萬份。除了《明報》、《明報月刊》、《明報周刊》外,明報機構尚有一份《明報晚報》。金庸還成立了明報出版社與明窗出版社。1991年1月23日註冊成立“明報企業有限公司”,當年3月22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明報集團1990年度的盈利高達七千萬元,到1991年度接近一億元

金庸希望把《明報》辦成全世界最好的中文報紙。無論在編輯委員會,還是行政委員會,長期擔任家長角色的查良鏞都是最高的決策者。但在1992年2月,金庸主動將鼎盛時期《明報》的控股權轉讓給商人于品海。1993年4月1日,于品海取代查良鏞出任明報企業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查良鏞主政《明報》的年代結束。1994年1月1日,查良鏞辭去名譽主席職位。金庸離開的那一天,在偌大的辦公室,他將自己的日用品裝進紙盒。雖然金庸還是《明報》的精神領袖,但是《明報》已經不再是查良鏞的《明報》。

成為《明報》第二代業主的于品海19歲在加拿大辦中文手抄報紙;30歲以零成本收購馬尼拉希爾頓酒店;後投入網路行業,現任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中國數碼信息董事會主席。2000年以5.9億身家位居香港千禧富豪一列。雖然他被金庸看重,但最後還是把《明報》轉讓出去了。《明報》現任老闆是馬來西亞人張曉卿。張曉卿買下《明報》時,曾誠意邀請金庸出山,被金庸婉言拒絕。

新聞傳媒人王世瑜在談及《明報》的成功時說:“《明報》的成功,可歸功於查良鏞個人的遠見。由早期以武俠小說的金庸作號召,邁向1960年代以政論聞名的查良鏞年代,以至目前上市以企業手法經營《明報》,查良鏞成功地將《明報》塑造成一份備受知識分子尊敬的報紙。”在“黃色新聞”和販賣“三S”盛行的香港,僅有的數份報紙中,只有《明報》走持平、踏實的路線,以客觀和忠實的態度作為辦報原則。

幾十年來,《明報》的社論一直對社會具有較大影響,不僅備受港英當局關注,甚至也受到內地和台灣的重視。

香港的文化人,多少都跟《明報》有過關係。所以,金庸在香港的文化和出版界,隱然有“幫主”之地位。《信報》老闆林山木1960年代加入《明報》,先在資料室做資料員,受到金庸賞識被派往英國學習財經,後任《明報晚報》副總編輯,後來自立門戶建立《信報》,成為香港經濟學的教父級人物。現《成報》總編輯韓中鏇與小說家江之南都曾經是《明報》的編輯。曾以散文廣受歡迎的張君默是《明報》的記者。創辦《新夜報》,後《明報》總編輯的王世瑜曾經是《明報》校對兼送稿生。胡菊人加入過《明報月刊》。女作家亦舒也在《明報》當過娛樂記者。現《蘋果日報》社長董橋、《東方日報》主筆陶傑等都曾在《明報》工作和戰鬥過。

多年來《明報》一直在與胡仙的《星島日報》和馬家兄弟的《東方日報》爭奪香港讀者市場。金庸很有自信,他常對人說:“胡仙繼承了一大筆遺產,而我從上海來到香港的時候是個窮小子。” 胡仙在香港受到尊敬,但是金庸更被崇拜——金庸任董事長期間,《明報》逐漸成為香港最有影響的報紙之一。有人把它比喻成香港的《泰晤士報》,其對中國時局的預測和分析,是其它報紙不能比擬的。《明報月刊》則是華人世界最文人化的刊物,其對大中華關懷,深受全世界華人好評。

十年來,無論是在大陸、台灣、還是在海外,無論是在政界還是在文化界,《明報》都保持著較大影響(在金庸主政時期尤其如此)。金庸的社論,也倍受大陸、台灣、香港的高層政界人士,文化人士重視。

1、金庸給作者的稿費並不高。不少名專欄作家,如張小嫻、亦舒等都是從《明報》出的名。《明報》的專欄版極有江湖地位。大報低酬,仍然趨之者眾。在《明報》開專欄,是身份的象徵。在《明報》都開過專欄,還怕搞不到錢嗎?

不過,也有人對金庸談稿費。林燕妮現被稱為全港最好的散文作家,當初也為《明報》撰稿,要求金庸加稿費。金庸說:“你那么愛花錢,加了又花掉,不加”。亦舒也叫他加稿費,他又說:“你又不花錢的,加了稿費有什麼用?”亦舒為此在專欄里罵他。金庸看了,仍笑著說:“罵可以罵,稿照樣登,稿費照樣一點不加。”

不過那些閉口不提“加”的,到年底,金庸反而會加一點。這是他性格好強的表現。

2、金庸不是那種口若懸河、滔滔不絕的人,他拙於言辭,與他善於寫作形成了鮮明的對照。主持偌大一個《明報》集團,他平時卻不太喜歡說話,不擅辭令,講話很慢,似乎每個字都要經過深思熟慮才說出來。有時,別人問得急了,他便會漲紅臉,訥訥的,半晌說不出話來。所以他要交代員工辦什麼事,有什麼指示或意見,或者與作者交匯意見,都喜歡以筆代口,寫字條或者寫信。以筆來管理一切,以筆來交際,這是金庸的特色。

他的字條往往寫在明報有限公司的便箋上,還有固定的格式,上款某某先生或兄,然後列出要辦或要解釋的事,若干事情超過了一項,就會標明號碼,逐項詳細開列出來,下款常常署一個"查"字。語調雖然客氣,卻是不容商量的口氣,是一種指令,這也算富有金庸特色的"字條治報"吧。比如1989年12月31日,他給董橋他們的字條:

董橋、健波

廣榮、圭陽諸兄:

關於下列問題,由我寫社評:

1、中國抨擊居英權

2、基本法(包括兩局共議等等)

3、港人的民主要求。

此三問題,在一般社評中也不必提及,如有提及請Fax給我過目。

89、12、31

此條子也請交其他社評撰稿人吳小姐等一閱。

1990年12月27日,他給董橋等人的一個字條:

董橋先生:

編委、編輯、校對各位:

本報不要用"若果",這是廣東方言,不是正統的普通中文。本月十七日我寫的社評中,兩個"如果"都給改

作了"若果",信箱因為我草書的"如"字,校對先生以為是"若"字之故。以後一般文章中都不要用"若果"……

請編委各位研究一下。

九0、十二、廿七

還加了一句:"可用'若'、'倘若'、'如果',但不用'若果'。此為習慣,無理由可說。"

數十年間,他在《明報》到底發出過多少張紙條或信件,雖然早已無法統計,但這個數字必定相當驚人,如果將這些字條集在一起,恐怕是非常有趣,而且將會給研究《明報》的歷史提供第一手的鮮活的資料。從《明報》到他的《明報》王國,就是在他那一張張"字條"下成長起來的。

3、在五六十年代,夏夢是當紅的影視明星。而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她也是金庸的暗戀對象。金庸早年的劇本《絕代佳人》,夏夢擔綱主演。夏夢投拍電影《投奔怒海》,許鞍華執導,而這個電影片名卻是夏夢特地請金庸改出來的。金庸離開“長城”、創辦《明報》以後不久,夏夢曾有過一次長時間的國外旅行,他一開始就在《明報》上系列報導夏夢的旅行蹤跡,而且還騰出版面開闢了一個“夏夢遊記”的專欄,一連十多天刊登夏夢的旅行散文。一份以報導和評述世界大事和社會大事為主的報紙為一個女明星開專欄確是一個例外。

夏夢在拍了42部影片之後,1967年9月,她告別了17年的影壇生涯,並告別香港,隨丈夫移民加拿大。當時有成千上萬的港人移民國外。金庸一連兩天在《明報》頭版頭條位置,用很大篇幅詳細報導夏夢離港的新聞。

不僅如此,金庸還異乎尋常地為此專門寫了一篇詩意盎然的社論——《夏夢的春夢》:

“對於這許多年來,曾使她成名的電影圈,以及一頁在影壇中奮鬥的歷史,夏夢肯定會有無限的依戀低回,可是,她終於走了。這其中,自然會有許多原因,在我們的想像之中,一定是加拿大草原的空氣更加新鮮,能使她過著更恬靜的生活,所以她才在事業高峰之際,毅然拋棄一切,還於幽谷,遁世獨立,正是‘去也終須去,住也不曾住,他年山花插滿頭,莫問奴歸處。’我們謹於此為她祝福。”

《明報》的社評一向評述的是社會大事、國際風雲,為一個女明星送行這又是唯一一次破例。無論是真、是幻,他確實發出過“即使‘流水有情’也畢竟東流去……”的慨嘆。夏夢終於去了,留下了一個夢,一個別人難解的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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