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餐工作的通知

松桃苗族自治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餐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黔府辦發〔2012〕56號)和《省學生營養辦關於認真貫徹落實黔府辦發〔2012〕56號和全國學生營養辦〔2012〕2號檔案的通知》(黔學生營養辦發〔2013〕3號)、《省學生營養辦關於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範圍相關問題的通知》(黔學生營養辦發〔2013〕1號)精神,按照省教育廳針對2013年學生營養改善計畫提出的“規範、完善、擴大、提高”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加強機構建設,充實調整人員,落實工作責任

為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各鄉鎮人民政府在成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領導小組的基礎上,要充分發揮領導小組的職能作用,及時研究解決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困難和問題。縣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鬆桃苗族自治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2012〕65號)檔案確定的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2012年我縣實施教育綜合改革,撤併了原鄉鎮教育輔導站,建立了鄉鎮中心校。各中心校要成立以中心校長為組長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領導小組,落實具體負責人員,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統籌指導實施好本鄉鎮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工作。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至少明確1名校級領導具體分管學生營養餐工作,保證營養改善計畫工作的落實;2013年春季學期,學校要成立由教師、學生、家長、媒體和教育、衛生相關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一伙食監管委員會,加強對食堂的管理和監督。

二、加強學校食堂建設與管理,確保學生在校就餐質量

在已經實現校校有食堂的基礎上,依據《中國小食堂配置標準(試行)》,本著“節儉、安全、衛生、實用”原則,結合新一輪中國小布局規劃、農村薄弱學校改造規劃、農村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農村國中校舍改造工程推進食堂標準化建設。繼續加大縣級經費投入,配備食堂設施設備。學校要在上級規劃投入建設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充分利用閒置校舍改建學生食堂,添置、使用、管理、維護好食堂設施設備,加強食堂安全、衛生管理,學校食堂按照公益性、零利潤原則由學校自辦自管,不得出現對外承包現象,保證學生在校用上安全營養餐。各校要立足實際,積極探索和實施“分班就餐制”( 即以班級為主體,教師組織、學生參與的方式組織學生有序就餐)的就餐模式,緩解大部分學校食堂用餐場地不足的問題。按照《省學生營養辦關於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範圍相關問題的通知》(黔學生營養辦發〔2013〕1號)精神,我省將因父母進城務工、擇校等原因入城區學校就讀的農村學生納入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範圍,城區各中國小要積極創造條件,在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下組織實施。

三、加強制度建設,抓好制度的落實

縣學生營養辦結合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工作,統一制定了《學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制度》、《學校食堂餐炊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制度》、《學校食堂食品採購驗收索證制度》、《學校食堂食品原料登記保管制度》、《學生營養餐質量監督及信息公示制度》、《學校食堂食品留樣制度》、《學校食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辦法》、《食堂工勤人員職責》十個方面職責、辦法和制度,各校要組織食堂管理人員和食堂工勤人員認真學習和落實,保證實施營養改善計畫的各個環節操作規範,運行有序。

四、加強食堂工勤人員的管理和培訓,提高食堂工勤人員的敬業精神和專業水平

學校對聘用的學校食堂工勤人員要按《松桃苗族自治縣學校食堂工勤勞人員聘用契約書》要求規範管理,對於已經學校聘用報縣營養辦批准的學校工勤人員,學校不得擅自解聘和安排其他人員頂崗代替,解聘或更換學校工勤人員需按程式報縣學生營養辦批准。同時,學校要依法依規與工勤人員簽訂勞動契約和食品安全責任書,實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用。對學校食堂工勤人員要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嚴格要求食堂工勤人員認真履行《食堂工勤人員職責》,落實《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制度》,增強學校食堂工勤人員服務意識,提高有關營養的專業知識和烹調技術,熱情周到服務,為學生提供營養可口的飯菜。

五、科學制定食譜,促進學生營養健康

縣學生營養辦要結合地方實際和口味,參照全國學生營養辦下發的《農村學生膳食營養指導手冊》制定全縣營養改善計畫配餐指南。學校要因地制宜確定每周配餐食譜,營養餐儘可能做到食物多樣、粗細葷素搭配合理、營養全面。營養餐菜譜按至少“兩菜一湯”的要求確定四套,一周一換,防止學校只搞“一菜一湯”或長期按單一菜譜為學生供餐,各校實際供餐的《營養菜譜》由學校一伙食監管委員會學生代表和教師代表簽字確認後存檔,同時作為學生營養改善計畫資金報帳附屬檔案。

六、加強食品原材料採購、貯存、食品留樣和學生用餐管理,保證食品安全,防止公共衛生事件發生

我縣正在抓緊落實學校食堂大宗食品“四統”(統招、統購、統配、統送)工作,在縣級實行“四統”以前,仍實行以校為主的採購模式。各校要明確思想素質高、責任心強、熟悉膳食的人員從事食品採購工作,採購人員要儘可能集中定點採購,為學生提供“安全等值優質”食品,堅持食品採購驗收、索證索票和台賬登記制度。各校校長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食品採購監管,嚴把食品質量、價格關,不得直接從事食品採購工作。食品貯存間要整潔有序,禁止堆放、懸掛與食品無關的物品。食品要按要求分類貯存,且有明顯標識。學校要嚴格執行《學校食堂食品留樣制度》,留樣櫃要專櫃專用,不得存放與食品留樣無關的東西,學生所食飯菜必須分類按規定要求留樣。學生用餐餐具提倡專人專用,避免交叉使用,學校要注重學生餐具的消毒、保潔工作,防止疾病傳播和公共衛生事件發生。

七、加強學生營養改善計畫資金監管,保證資金安全

學校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保證營養改善計畫資金足額用於為學生供餐。對營養改善計畫資金實行專帳核算,強化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據管理。學校採購食品要如實填寫《松桃苗族自治縣中國小食堂收支記帳清單》,嚴禁編造虛報行為。學校營養改善計畫資金實行按周結算,按月報告、公示和報帳制度。加強實名制學生學籍信息系統管理,防止出現冒領、套取國家營養補助資金的行為。各中心校要加強對學校營養改善資金的日常監管,縣、鄉各職能部門要加強營養改善資金的監督和審計,嚴肅查處違規違法行為,保證資金使用安全、規範和有效。

八、加強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各學校要充分利用全國學生營養辦印製的《校長應知應會卡》和《學生宣傳卡》等資料,全方位宣傳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工作的重大意義、主要內容、實施步驟和政策措施,提高民眾知曉率和滿意度。要注重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工作情況、具體措施或先進經驗的宣傳報導,要求每鄉鎮每學期向《松桃教育報》至少提供1篇涉及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的稿件。

九、加強學生管理,重視學生德育教育

各校在營養改善計畫實施過程中,要加大對學生的養成教育、感恩教育、勞動教育、傳統文化教育,組織學生自主進行管理,規範學生行為,養成良好的遵守紀律慣、文明禮貌習慣、健康衛生習慣、熱愛勞動習慣、勤儉節約習慣和安全自護習慣,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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