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杵狀足是下肢最常見的先天畸型,在東方民族的發生率約為十萬分之五。其中大約只有10%有家族史,其餘的可能是突變或子宮內環境影響所產生。男性發病率較高,約為女性的二倍,而罹患者其子女有10%會有此病。兩腳發病機率相似,約有一半病人為兩腳同時發病。臨床可見畸形的足向內下扭曲變形,整隻腳看起來像一個杵。這種畸形包括四個不同的部位:(一)足弓過高(空凹足)(二)前足內收變形(三)內翻變形(四)馬蹄足。
危害
杵狀足的診斷極為簡單,外觀上一看便知;重要的是早期治療。如果延誤適當時機,不但常須手術治療,醫療費用提高,且往往無法回復正常。如果在嬰兒學步前還沒有矯治,足部骨骼會因為軟組織緊縮、骨頭及關節承受不當重量之故,造成病人永久的變形和長期的症狀。
治療
保守治療:首先要依序矯正四個畸形,接著要維持矯正後的正常位置至沒有再發的危險為止。嬰兒出生後便應開始接受治療,部分醫院採用的治療方法為Dr.Ponseti的系列石膏矯正法(Serialcasting)。先矯正足弓過高、前足內收,接著足跟內翻,最後才矯正馬蹄足。通常一至二星期需換一次石膏。大約五次的石膏以後,視需要作跟腱放鬆術;去掉石膏後,仍要每天作足部伸展運動並用足外轉支架固定(70度外轉,15度背屈)。支架的使用方式為全天使用二至三個月,之後晚上使用二到四年。
雖然此種治療的方法效果很好,對單純的杵狀足有九成以上的成功率,但仍有若干的病人需使用手術方式才能徹底矯正。目前多數骨科是採用關節及軟組織完全放鬆手術來治療這種抗拒性杵形足,大多選在六個月至一歲之間作手術。要有良好成績則最晚在三歲以前作此種手術。手術矯正後,同樣要上石膏,大約兩週時更換石膏並拆除縫合線,之後繼續石膏六週,以保持矯正結果。如果病人年齡超過六、七歲,只作軟組織放鬆術是不夠的,需加作切骨術。若超過十二歲,就必須作足關節固定手術。
病因
真正杵狀足的病因是不完全清楚的,基本上有兩派的理論:第一就是外來因素,認為足部本身正常,因在胎內受擠壓而致變形。第二種理論就是內在因素,認為足部的神經、肌肉、韌帶或骨骼在胚胎發育上就不正常。因此,真正的內翻足不管治療多么成功,與正常的腳都無法完全一樣。胎內壓迫的理論恐只適用於姿勢性的內翻足,這種腳經簡單的運動或石膏治療後就會好起來,將來與正常腳也不會有什麼差別。
另外,有一些生下來就有內翻足畸形的病人,會合併有多發性關節僵硬症,嵴椎膨裂症或其他先天性異常。這一類的內翻足特別僵硬,不易治療,與單純內翻足不完全一樣。至於有一些病人出生時雙腳正常,但卻因後天的疾病,如小兒麻痺或腦性麻痺等神經異常而逐漸形成馬蹄內翻足的情形,這一類內翻足有明顯的肌肉不平衡現象,應另當別論的。
因此,杵狀足的塬因相當多,在作鑑別診斷及分類時,須同時檢查身體其他部份,必要時尚需作神經肌肉系統的特殊檢查才能正確地診斷。
治療時機
治療的時機應從出生就開始,因為這個時候足部仍然柔軟,最容易矯正,治療效果最好。不少的家長認為孩子剛出生太可憐,或認為孩子太脆弱,而堅持要到滿月以後才開始治療,這種觀念是下正確,同時也會耽誤治療的時機與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