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東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 (原東莞市動物衛生檢疫監督所、市 獸醫衛生監督檢驗所)成立於1993年6月,是《動物防疫法》授權的動物防疫檢疫執法主體,於2002年8月增掛東莞市獸藥與飼料監察所牌子,2007年獸醫體制改革升格為副處級執法單位。現有職工28人,其中高級獸醫師2人、獸醫師6人、助理獸醫師8人、技術員15人;在32個鎮街設立動物衛生監督分所,共有動物檢疫員319人,全部持證著裝上崗,實行文明執法;通過貫徹執行動物防疫法律法規,實現了對全市飼養、經營、生產、加工動物及其產品的防疫檢疫的全過程監督檢查以及對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的監督管理。 動監所是《動物防疫法》授權的動物防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成立以來,動監所為東莞市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畜產品違禁藥物殘留檢測等質量安全監控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先後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市先進集體”、“市文明單位”,被市直工委評為“文明單位”,多次被農業局黨委評為文明建設先進單位。
人員情況
目前,動監所崗人員34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28人,占82.4%,高級獸醫師2人,獸醫師7人,助理獸醫師12人,技術員6人。大專以上學歷33人,占在崗人數的97.1%,其中研究生學歷5人,本科生學歷16人,大專生學歷13人。
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動物防疫的監督,負責動物診療和執業獸醫監督管理,糾正和查處違反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的行為;
負責對全市動物及其產品實施檢疫、出具檢疫證明和加施檢疫標誌;
負責對檢疫不合格和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實施監督,防止病害肉流入市場;
負責動物衛生檢疫證章標誌的管理;
參與重大動物疫情的控制撲滅,負責病畜禽的撲殺和無害化處理,組織對疫點疫區和重點場所的消毒;
組織實施動物及其產品藥物殘留日常抽檢監測,參與處理動物源性食品中毒事件;
承擔與藥物殘留有關的畜禽及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統計和追溯工作;
負責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質量監測;負責外地定點供莞畜禽基地抽檢監測工作。
內設機構
(一)稽查科
負責對全市動物及其產品實施檢疫、出具檢疫證明和加施檢疫標誌,監督銷毀不合格動物及其產品;對動物飼養、運輸經營、屠宰、隔離和動物產品生產、經營、加工、貯藏、運輸以及動物診療活動中的動物防疫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對鎮(街)動物衛生監督分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二)獸藥與飼料監察科(掛東莞市獸藥與飼料監察所牌子)
負責對全市的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質量監測;統籌組織實施全市動物及其產品藥物殘留日常抽檢監控,參與處理動物源性中毒事件;負責外地定點供莞畜禽基地的抽檢監測工作;對各鎮(街)動物級其產品藥物殘留監控抽檢工作提供技術指導,承擔與藥物殘留有關的畜禽及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統計和追溯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畜禽藥物殘留檢測人員的技術培訓。
(三)綜合科
負責單位行政事務和黨務工作;審理動物衛生行政案件,複議、裁決動物衛生行政糾紛;決定和執行動物防疫行政處理及行政處罰;負責動物防疫監督證章、標誌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