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至縣糧食局

縣糧食局是主管全縣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工作的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其調整後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關於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研究擬定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及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糧油進出口計畫、縣級儲備糧的收儲、輪換計畫和動用建議;編制全縣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物流設施的建設規劃。

三、負責組織和協調國家糧食收購政策的執行;建立與縣外長期穩定的糧食購銷關係,協調產銷區糧食餘缺調劑;促進農業產業結構和糧食種植結構的調整,推進糧食產業化進程。

四、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加強糧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業指導及行業統計工作,負責糧食收購企業經營資格的認定和糧食收購許可證的辦理工作。

五、制定縣級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監督執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落實糧油質量標準和檢測制度;監督檢查全縣糧油的庫存、質量和安全。

六、負責制訂全縣糧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全縣政策性糧食的供應,保障軍隊糧食供給。

七、承擔全縣經審計認定財務掛帳的集中管理,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和各項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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