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京辦字〔2009〕20號)和《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東政發〔2009〕10號),設立北京市東城區房屋管理局(副處級,簡稱區房管局),掛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辦公室(簡稱區政府房改辦)牌子。區房管局(區政府房改辦)是負責本區房屋行政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區政府部門管理機構。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北大街育群胡同21號
郵政編碼:100010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有關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本區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工作。(二)承擔本區房屋管理的責任;負責房屋登記管理;負責辦理本區歷史遺留房產的相關工作;負責本區房屋拆遷行政管理工作及拆遷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承擔推進本區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負責公有住房出售、住房分配貨幣化等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區房屋交易市場的監督管理;承辦本區商品房預售相關工作;負責本區房產交易、租賃、中介經紀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區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從事物業管理的企業資質初審,協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工作。
(六)負責本區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及房屋設備的檢查監督,協調本區房屋的防汛工作。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對私有房屋的汛期房屋安全和危房管理、普通地下空間以及實施物業管理的小區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相應的行業牽頭責任。
(七)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並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對以本部門名義組織的各類公共活動、社會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八)在本部門職責範圍內加強為駐區中央單位、市屬單位、駐區部隊和區域內企事業單位的服務。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