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旅遊委員會

杭州市旅遊委員會

杭州市旅遊委員會是杭州市政府成立的負責旅遊業的委員會。

機構職責

杭州市旅遊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旅遊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受委託研究起草旅遊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檢查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貫徹執行。

(二) 研究和制訂推進現代化國際風景旅遊城市建設發展戰略,負責旅遊商貿系統有關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協調城市旅遊環境和基礎設施、旅遊交通、商貿購物、餐飲、住宿、旅遊文化娛樂等各類資源的整合、最佳化配置與規劃指導;負責全市旅遊信息化建設工作,強化城市旅遊綜合服務功能。

(三) 負責編制本市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檢查;指導、協調全市重點旅遊區域和重大旅遊項目規劃、開發、建設及旅遊資源保護工作;負責西湖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審查和旅遊項目建設方案審查聯席會議的召集工作;負責指導西湖風景名勝區、旅遊度假區、自然保護區及“三江兩湖一山一河”重點建設項目的規劃編制和方案的審查、審批工作。

(四) 研究制定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戰略,負責對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的協調,處理市旅遊形象推廣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旅遊促銷方案和促銷資金使用方案;指導編制我市各類旅遊宣傳資料;參與協調全市旅遊節慶活動;負責全市重大旅遊會展及外來大型旅遊促銷活動的協調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工作;負責旅遊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收集研究並發布國內外旅遊市場動態信息。

(五) 負責全市旅遊行業管理和標準化推廣工作;研究和擬定政策措施,加快旅遊行業的結構調整;負責專項旅遊經營業務的審批工作;組織和實施飯店的星級評定及申報;負責國內旅行社的審批;協調整治和改善旅遊環境,規範景區(點)旅遊經營服務活動和景區(點)等級評定工作;負責指導旅遊商品的科研與開發;負責指導“中國優秀旅遊城市”等創建工作和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旅遊行業協會工作;負責特種旅遊項目的許可申報;協調、指導旅遊安全管理、緊急救援、保險監督工作。

(六) 負責全市旅遊管理資源普查和旅遊行業統計工作;統籌安排使用各類旅遊發展資金。參與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外資引進工作。

(七) 負責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依法維護旅遊消費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負責旅遊諮詢服務工作。

(八) 指導旅遊行業人力資源開發的規劃和管理;負責制定旅遊人才培訓規劃和專業技術崗位標準;負責旅遊行業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考核和等級考核工作,申報、核發崗位證書。

(九)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委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委機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承辦機關文電、重要會務、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提案議案、安全保衛、行政後勤等日常工作。

(二)宣傳處(掛組織處牌子)。

做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及政策措施的宣傳工作;承擔委機關黨員幹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承擔委重大工作部署的媒體宣傳及行業新聞、信息發布聯絡工作,按照授權審定新聞稿件、發布相關新聞;承擔旅遊商貿系統勞動模範、先進集體等評選的宣傳工作。

(三)人事處(掛培訓處牌子)。

承擔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委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委管幹部的培養、考察、使用、教育、管理等工作;承擔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人才規劃;組織、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旅遊行業崗位資格考試認證工作;承擔全市導遊資格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旅遊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職業等級標準工作。

(四)綜合處(掛政策法規處牌子)。

承擔旅遊體制改革與旅遊業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組織擬訂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承擔旅遊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指導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指導旅遊行業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全市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工作;承擔全市旅遊統計與分析工作;協調推進旅遊業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協調全市特色潛力行業整合轉化為旅遊產品工程;承擔旅遊休閒業的推動工作;承擔市推進旅遊國際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計畫財務處。

貫徹執行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承擔各類旅遊專項資金預算工作;承擔委機關辦公經費預決算和資金計畫管理,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承擔對相關旅遊企業獎勵扶持項目考核的審計工作;承擔出國用匯的核算、審核和監督工作;參與項目(契約)招投標,承擔項目(契約)資金方面的審核、監督工作;指導、監督委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旅遊企業財務信息報表匯總工作。

(六)規劃發展處。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旅遊休閒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全市旅遊發展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承擔旅遊項目專項資金的計畫使用;參與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引進外資工作;承擔全市旅遊管理資源普查、開發和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項目的規劃、開發、建設和管理等工作;引導休閒度假;指導假日旅遊、紅色旅遊和鄉村旅遊發展;承擔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審查聯席會議的召集工作;承擔對“三江兩湖一山一河”、旅遊度假區、自然保護區等重點旅遊區域規劃編制和重點建設項目方案的審查、審批工作;承擔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工作;承擔全市旅遊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市“旅遊西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行業管理處(掛安全管理處牌子)。

承擔全市旅遊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行業標準、規範;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受省旅遊局委託,承擔旅行社設立的審批,並實施日常監管和品質等級評定工作;承擔導遊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國內旅遊和出入境旅遊的綜合業務管理工作;承擔星級飯店星級評定的審核、申報工作;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及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規範旅遊企業、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受理旅遊投訴,改善旅遊環境;指導旅遊商品的開發和推廣工作。承擔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行業的安全管理和旅遊緊急救援工作;組織編制旅遊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區、縣(市)旅遊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旅遊行業安全業務培訓;指導、督查旅遊景區(點)各類旅遊項目設施和運行操作制度的執行和完善;參與協調旅遊節慶、重大會展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 協助特種旅遊的相關工作。

(八)市場開發處。

承擔全市國內外旅遊市場的開發工作;承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工作;參與協調全市旅遊節慶和重大會展工作;引導和推動會議與獎勵旅遊發展;參與組織、協調外來大型旅遊促銷及展覽活動;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工作;指導編制我市各類旅遊宣傳資料;收集、研究並發布國內外旅遊市場動態信息;參與制定並組織實施旅遊市場開發的獎勵政策;承擔旅遊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駐外旅遊辦事機構業務工作;承擔杭州市旅遊形象推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主任:張鴻斌

黨委副書記、副主任:孫喆

黨委委員、副主任:王信章

黨委委員、副主任:卓信寧

黨委委員、市紀委駐市旅委紀檢組組長:潘紅華

黨委委員、副主任:趙弘中

黨委委員、巡視員:劉宇峰

黨委委員、市場處處長:張安勝

副巡視員:徐連宏

人員編制

市旅委行政編制44名,其中:正局級領導職數1名,副局級領導職數4名;處級領導職數2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7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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